姜奇平:“互联网+金融”,笑到最后的不一定是马云

“互联网+”准备了一桌菜,却来了互联网和金融两桌客,竞争在所难免,鹿死谁手还不可知。

李克强总理在谈到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时,特别提及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可见“互联网+金融”在未来格局中所占分量之重。互联网金融领导者会从何而出,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互联网金融秩序的核心基础在哪里。

金融在书本上属于经济领域,但在现实中其实是政治经济领域。在这个领域做预测,需要首先把问题问对。指望从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一个“一统天下”的领导者,这个问题本身就提错了。即使在金融高度自由化的美国,华尔街的发言权较大,但也没有人敢自吹是一统天下的领导者。既然国家已正式关注这个领域的“健康发展”,所以考虑问题必须现实一些。

也许人们真正可以关心的问题,是互联网金融最大的企业赢家会是谁。而在我看来,这件事谋事在人,成势在天。时势造英雄,未来赢家将是在风口上被吹上天的“猪”。因此这问题也许应该这样问:这头“猪”需要借助一种什么样的势,才能被大风吹上天?未来互联网金融秩序就是这样的势。它的核心基础在哪里,哪里就会有“猪”吹上天。

从近期看,互联网金融秩序的核心基础,重心还在金融上。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局面,我的形容是:准备一桌菜,却来了两桌客人。一桌客人是搞互联网的,一桌客人是搞金融的。在“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游戏规则更多由金融方面主导,这种风和势,自然使搞金融的“猪”们更容易被吹上天。

但是仔细观察这些涌进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客们,我却越看越觉得他们不像那么回事。这些人虽然满嘴互联网,但跟真正的互联网人有明显区别。他们只是在拿互联网当幌子,真正意图其实是冲着“衍生金融业务”去的,是在打着互联网金融的羊头,卖“衍生金融业务”的狗肉。而且这些投机者的做派,令人不愉快地联想到当年团购泡沫中“千团大战”的疯狂景象。

由金融部门主导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必然会向“衍生金融业务”方向发展。从积极方面说,投机于金融改革,客观上会推动利率市场化、服务小微企业等政策目标的实现;同时发展新金融业务也还有相当的市场空间,在保障金融安全情况下可以适当发展。然而,我之前就预见到会出现今天的局面,2011年就曾提出自己的担心,“交给金融业去发展衍生业务,会带来乱子”。我认为这些伪互联网金融,很快就会落到“千团大战”同样的下场,甚至更惨。

等到这些“猪”们从天下掉下来摔死后,真正做“互联网+”的人,会等到属于他们的季风吗?从1997年开始,已经等了18年,到现在已经越来越不敢轻易乐观。现在唯一敢肯定的是,只要这股风真的到来,“互联网+”们一定会乘势而上,一飞冲天。

使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们成功的核心基础,是“信息+金融”的新金融秩序。最接近这种核心基础的,是诺贝尔奖获得者希勒的《新金融秩序》和斯蒂格里茨的信用学派理论。它与现在投机者所做的事情是截然相反的。现在假借金融改革浮起的这些自称互联网金融的人,本质上与华尔街制造金融危机的那拨人,是同一个路数。与真正“互联网+”相反之处在于,他们靠信息不对称发财;而真正的互联网人要做的是信息对称化。

形成这种新金融秩序,前提必须是游戏规则更多由信息方面主导,中国现在还不具备这一条件。这注定了“互联网+”在金融领域产生巨头的条件十分不稳定。笑到最后的是不是马云,现在还说不好。

如果互联网金融的游戏规则能更多由信息部门、市场、网络这三种力量决定的话,相对会更容易看清在业务上成就巨头的核心基础,业务重心将从第一支付转移到马第二支付,利用金融发挥信息在配置各行各业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目前还看不到有这样做的,希望寄托于下一代。

文/姜奇平 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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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sponse

  1. 互联网思维说道:

    形成这种新金融秩序,前提必须是游戏规则更多由信息方面主导,中国现在还不具备这一条件。这注定了“互联网+”在金融领域产生巨头的条件十分不稳定。笑到最后的是不是马云,现在还说不好。

    如果互联网金融的游戏规则能更多由信息部门、市场、网络这三种力量决定的话,相对会更容易看清在业务上成就巨头的核心基础,业务重心将从第一支付转移到马第二支付,利用金融发挥信息在配置各行各业资源方面的主导作用。目前还看不到有这样做的,希望寄托于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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