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广议:“及时雨”就要“及时”

日前,网曝“河南济阳公路济源段7公里6个‘收费站’专收外地车”,反映济阳公路济源段有6个路边降温池拦截外地车辆收取降温费,引发网民关注。28日当地已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采取行动,依法取缔济阳公路沿线所有非法收费降温池。相关部门还将依据济阳路坡度、弯度、距离、地形等道路实际状况,统一设置降温服务设施,免费为过往车辆提供降温服务,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秩序。(中国新闻网 10月28日)

网上曝出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便采取联合行动,先后调查清楚、依法取缔、严格规范,应当是相当认真负责、反映快速,值得大家称赞。但是仔细一想,不禁有些疑问,为何只有网曝之后才能反映如此及时,之前这些违法违规事情怎么就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呢,是这些事情做得天衣无缝,还是相关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及时雨”应该更加及时。网曝之后才迅速反应,虽然看起来反应迅速,但却并非真正的“及时雨”。网曝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反应比较强烈、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了,为什么不能在问题发现之处就及时解决或者防范于未然呢?至少要在问题发现之处未能造成较大影响时就及时解决,才能算是真正的 “及时雨”。

“及时雨”需要外部督促更需内因驱动。相关部门本来就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秩序的职责,这些并不是网上曝光之后才有的。在网上曝光之前,难道就没有人来反映这些问题的存在么,相关部门就没有主动巡查发现问题解决义务么?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应当谨记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自己本身的职责义务,认真履行义务是自己作为公职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而不能仅仅依靠外界的督促才记起谁才是国家的主人。

各级政府、官员都应为人民提供及时的服务,都应牢记宗旨、牢记责任,做人民群众需要的“及时雨”。

 (文/强广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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