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磐石之心
8月25日的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再次将小米置于聚光灯下。因为央视测试发现小米移动电源存在容量严重虚标问题,容量偏差超过50%。
小米对央视报道所做的危机公关着实不错
对此,小米立即回应称,央视测试的小米移动电源并非从官方指定销售渠道购买,央视测试的是“山寨货”,并借此机会提醒消费者谨防山寨小米移动电源。
但是小米又称,并未对央视测试的小米移动电源进行真伪鉴定,而且还表示“台湾BMSI移动电源强制认证委托SGS对小米移动电源5200mAh产品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小米移动电源5200mAh在5.1V/600mA状态输出时实际输出容量为3206mAh,在5.1V/1.5A状态输出时实际输出容量为3050mAh以上。”
从这组数据上看,小米移动电源的输出容量确实只有标注容量的60%多一点。虽然与央视测试的结果有一定偏差,但是确实与标注的容量5200mAh并不相符。对此,有网友就质疑,小米没有测试央视所购的小米移动电源为何直接就认定其是“山寨货”?还有网友说:“连质监部门都买不到真正的小米移动电源,我们普通老百姓何德何能买到真的。”
对于小米的危机公关速度和技巧,确实非常值得称赞。立即将危机转变为向消费者提供鉴定真伪的方法,并且还通过这一事件从侧面告诉外界:小米品牌很值钱。因为一直有仿冒苹果的各类产品,现在仿冒小米的也很多。但是小米移动电源目前是无需抢购的,在官方网站、天猫旗舰店有售,不需要预约抢购,可以随时上网购买,不知道央视为何能买到“山寨货”?
再谈饥渴营销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假如央视买到的真的是“山寨货”,这恰恰说明几个问题,首先,小米产品的销售渠道十分混乱,并非只有他们官方宣称的渠道,还有很多线下渠道也在销售;其次,小米产品一直采取“饥渴营销”导致了大量的黄牛党,让各种价格的小米产品充斥网店、线下店铺。特别是小米手机每次抢购的时候,到底每次设置多少台供用户抢购,每次是否真的抢购完成,这些消费者都无法获知,这也是外界一直质疑的“饥渴营销”模式。
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而第二十八条还对经营者进行了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小米手机的每次抢购数量并不对外公布,这应该有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享有知情权要求”。而且利用“饥渴营销”方式,可以制造热销的新闻,从而利用消费者的从众心理产生跟风购买效应,是否有钻法律空子的嫌疑?这个问题只能留给法律界去讨论。
再谈互联网营销的意义
而联想CEO杨元庆在参加2014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夏季高峰会上的发言中表示:“不诚信的行为必然带来不公平的竞争,试想,能用虚假数字轻松从投资人那里圈到钱的厂商,还会在乎产品挣不挣钱,业务健不健康吗?这对那些踏实做业务,注重产品品质的企业来说,当然是不公平的。”
其实,杨元庆所讲的“虚假数字”问题,也确实值得我们关注。虽然互联网作为先进的生产力,可以带来很多效率的提升,但是这绝对不是助长“虚假数字”游戏的催化剂和保护伞。因为只有诚信经营才属于正当竞争和公平竞争,才能真正的促进产业发展。
此前,我在《警惕互联网思维的负面影响》一文中也曾对这个方面进行过探讨,因为通过互联网营销手段人为的制造热销,同时也给消费者制造了另一种信息不对称,让消费者产生严重的从众心理与跟风购买,这会让经营者感觉靠互联网营销手段而非产品实际创新带来的销售业绩如此简单,这也必然会给整个产业带来恶风坏习,整个产业都去追逐互联网营销,而不再投入资金、精力关注产品创新、售后服务等更加费钱的事情,这自然会损害整个产业的长远发展。
互联网思维与国家系统性风险
此外,对于一些互联网公司进入传统产业后,利用其“轻公司”模式,无资本负担等优势可以更快速的推出产品和服务,并以更有竞争力的价格参与竞争,特别是最近兴起的“手机租车业务”,政府出面进行管制,滴滴打车、快的打车、易到用车等企业表示不服,甚至发动舆论攻击政府的这一监管政策,认为这是让相关行业的利益寻租继续有生长的土壤。
其实,对此我也非常不认同。我十分肯定互联网公司的“轻公司”优势,以及在思维上的体验为先、近乎免费的价格,先有用户再通过增值服务收益等理念。但是任何行业都有其发展规律和运行规则,互联网公司进入之后就要颠覆整个行业的规则,而且他们所建立的新规则并未经过市场的长期运作来验证,并不能保证这种规则具有优越性和可持续性。
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带来的破坏性,很可能会损害整个产业的创新能力和诚信经营,甚至带来金融领域的系统性风险和危机。比如,互联网公司通过简单的手机App软件,而不像传统企业那样购置车辆资产,进行“空手套白狼”的运作,这从市场竞争角度来讲就是一种非公平竞争。
另外,手机租车软件通过这种轻模式迅速颠覆掉了传统租车公司后,这些传统租车公司都通过贷款等融资方式购置了资产,那么大量的银行贷款将面临违约,大量人员会失业,而且由于市场缺乏成熟的规则进行约束和监管,最终可能带来严重的国家系统性风险和社会问题,而这些更为宏观的问题,哪个互联网公司会考虑,真正出现了问题谁来兜底?
所以,我一直认为互联网只是工具,和蒸汽机、电力的诞生一样,其主要作用在于推动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但是并不会改变传统产业的核心业务。比如,打车软件只是降低了司机的放空率,提高了出租车的效率,但是并未改变出租车行业规则,其本质还是便捷和安全;而互联网金融,只是通过互联网的手段实现了此前难以实现的众筹、募资以及理财等,但是金融的核心仍然是风险防范;智能手机的核心价值仍然是耐用、可靠和优秀体验以及出色的售后服务。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任正非、马化腾、杨元庆等大佬级人物的一致认可。经过3年多的疯狂生长和发展,互联网公司进入传统产业的步伐越来越快,也是时候开始审视到底互联网对于传统产业带来什么,到底如何防范其中可能发生的金融等系统性风险问题。因为无规矩不成方圆,不进行规范和约束任何产业都无法走远。
正如马云所讲的那样“阿里巴巴可能再过2年就超过沃尔玛全球营业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阿里巴巴比沃尔玛好。只是我们在前面几年,在这个时代(互联网时代)做了一些容易做的事,而后面将遇到更多困难和问题,这两年是舒服了,但是困难时期还没到呢,关键是看企业要做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