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为公车改革树立标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将全面启动。率先启动改革的是中央国家机关: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将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

从1994年中央两办下发公车管理文件算起,我国公车改革已历经20年。在此期间,虽有一些地方试点公车改革,但总体上雷声大、雨点小且争议不断,而大多数地方则处于观望状态。

去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明确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推进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制度。该《条例》的出台,在我国公车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公车改革不再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有了明确的方向和目标;不再是零敲碎打,而是“全国一盘棋”。现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启动公车改革,全国党政机关随后跟进,即是对《条例》的具体贯彻和落实。

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的最大亮点,大家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就是车补标准定得很低。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比如近年来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杭州车改和温州车改,最高车补标准分别为每月2600元、3100元。更不要说西安经发集团的车改,最高车补达每月5300元;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曾经的车改,最高车补标准达每年8万元。相比之下,中央国家机关的车补标准堪称“超低”,甚至远低于人们的预期。

取消一般公车用车后,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正当性毋庸置疑,但车补标准必须“适度”,够用即可,切不可将车补异化为变相涨工资。此前一些地方的车改之所以遭到舆论炮轰,主要问题就在于车补标准偏高、畸高,诸如每月车补高达5300元、每年车补高达8万元,明显是动机不良的“伪改革”,是以公车改革之名谋取福利,乃至将公车改革变成一场“权力自肥”的盛宴。这样的所谓“车改”,我们宁可不要。

在这个意义上,中央国家机关的低标准车补,为公车改革带了一个好头、树立了一个标杆,也足以让一些地方畸高的车补“自惭形秽”。车补标准是否规范合理,是公车改革成败的关键,也是改革能否赢得民众支持的关键,而车补标准高与低,在很大程度上考验着公车改革的诚意和决心——公车改革的目的是遏制“车轮上的腐败”,而决不是将“不落腰包的腐败”变成“落入腰包的腐败”。中央国家机关的车补低标准,回归了公车改革的本义,是对改革宗旨的最好诠释。

上行需要下效。按照此次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地方党政机关要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车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车改要在两三年内完成,地方的车补标准不得高于中央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的车补标准不得高于中央的150%。

这些“指导意见”意味着,公车改革有了详细的“顶层设计”,有了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规范化的车补标准,接下来,就该各地、各单位照章执行了。在改革过程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需要加强监督指导和责任追究,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将公车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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