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土地纠纷8年未解决,国土局:能力有限,敬请谅解。“一纸土地证,为何8年难纠错?”时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丰城市民鄢细荣向本报投来的一封“关于反映丰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的信件看了令人揪心。原因是丰城市国土资源局给当事人鄢细荣要求纠正错误、调处纷争的回复堪称“神回复”。该回复内容为:“因我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政策、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有限,无力对该纠纷进行调处,敬请谅解。”如此回复无异于承认自己是“无行为能力的行政机关”。(凤凰资讯7月15日)
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各部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机构,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好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做好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本职工作。
为了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本职工作,国家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了很多监督政府和部门日常工作的规定,就是要防止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各种“中梗阻”,或者遇事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等各种慵懒散现象。这些监督检查部门,一旦发现这些中梗阻和慵懒散现象,都会进行严厉查处。通过查处,警示广大部门和干部,要在为民办事、维护人民的利益上,真心想事、真心办事,履职尽责。
一个部门,对责任范围的事情,不能作出有效的调节意见,可能涉及到非常多的因素。特别是在调节土地纠纷中,由于时代发展和历史变革,很多的书面证据缺失,很多的人证消失,给调节土地纠纷造成了非常多的困难。但是,江西丰城的国土局用这种回复来了解自己调解失败,显然是十分不恰当的做法,更是一种责任缺失的表现。
事实上,在全国,有很多类似的土地纠纷无法调解的情况。调解是双方自愿行为,需要双方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通过国土部门从中斡旋,希望能够达成双方都不满意、但都可以接受的方案,这是原则。况且,国土作为调解部门,在案件十分复杂的情况下,可以建议进行司法诉讼,拿来的能力所限,敬请谅解的说法。
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需要我们相关部门以百倍的责任心,理清复杂的线索,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做到依法、以规解决。而不是采取“神回复”,进行责任推脱,事情推诿。(文/缺翼的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