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至5月,中央巡视组对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常规巡视,对科技部、中粮集团、复旦大学开展了专项巡视。近日,中央巡视组向北京、天津、科技部反馈巡视情况,指出天津等地“苍蝇式”腐败即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等问题。(中纪委网站7月10日)
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盛。近年来,涉农违法违纪案件频频发生,并呈现出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的特点。这些农村基层腐败新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甚至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和进程。
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群体,“官”虽然不大,却是最接地气的干部,掌管着当地农村政务和村民生活的大事小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委会的权利愈发增大,随之而来的是权利滥用和金钱交易。
农村基层腐败不仅存在过去出现的私自出借公款、个人收取好处;乱支乱花滥补、白条抵库;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外出游山玩水。现在又相继出现由挪用转变为直接占有贪污、由财会人员犯罪转变为村镇相关负责人犯罪、由单一作案演变为合伙作案、由收钱不入账变为造假账骗钱等新的特点。
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没当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认为自己只是农民身份,即使有了经济问题顶多是把自己的职撤了,没有什么更严重的后果,结果以身试法;极个别村干部骄横跋扈,大搞“一言堂”,认为村集体的财物就是个人的财物,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怎么拿就怎么拿。农村基层干部的经济犯罪一般数额不大,但在村民中通常造成极坏的影响,侵害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致农民集体上访现象不断发生;
为了坚决遏制农村基层腐败的发生,全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大力挥动“苍蝇拍”,把村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机制,强化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监督作用,增加处罚条款和约束村干部的相关条款,大力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工作,从而形成对村干部腐败的高压态势,使其不敢贪、不敢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农村基层环境保障。(文:张弛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