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节的厄运:有关中国古人的贞操观

(文/侯磊)

贞节与贞洁是两个概念。归有光《贞节论》说:“贞者,不二也;节者,自制也。”在生活中,贞是指没结婚时守身如玉;节是指守寡后不再嫁。贞洁则没有“节”的意思。古代说未出嫁的女子为黄花闺女,黄花又叫金针菜,就是贞女的谐音。说俗了,贞节要分婚前和婚后,古人似乎更看重婚后,尤其是丧夫以后的贞节,并以此作为主旋律来弘扬。贞节是一种逃不开的厄运。就像清代的额驸如果在公主死了以后再娶,那额驸的封是和福利待遇就取消了,连内务府派的仪仗、保安和公车都不给了,额驸们为了名号,这个鳏夫再倒霉也是要守下去的。

一、历史上的贞妇

古代有位寡妇,为了度过漫漫长夜,每天先把一百个铜钱撒到地上,逐一捡起来,累得喘气,倒在床上睡了。如此守节了六十多年,并把磨得光光的铜钱当做传家宝传下去。还有的寡妇为了忍耐寂寞,会不停地用手掌拍桌子,结果不慎拍到蜡烛签子上,把手掌都扎穿了,但还不让人知道。都收录在冯梦龙的《情史类略》中,以反映当时的世风。如果想读大宗的守节故事,要读《明史•列女传》才行。其中有一个另类,即一家人里,婆婆淫乱,儿媳守贞。婆婆的姘头来到房中饮酒嬉笑,把儿媳妇的手臂摸了一把,还要进一步行动,儿媳妇就把手臂砍了。可她又因自己是儿媳而没有报官,几天后就死了。这一段的意思是说,找小情人的事,婆婆可以,儿媳不行。又要长幼尊卑又要名节,儿媳在两难之际做此自残的选择,真够难为中国人的。这些贞节的故事都强调了一点:不贞节会给父母丢人。原来人们所在乎的,并不是那个究竟睡了没睡,而是那个令翁婿姑婆,七大姑八大姨都痛心疾首的“名声”。

这类贞节的始作俑者,在过去恐怕要骂到刘向和班固、班昭兄妹身上。刘向是理论家,班氏兄妹列出了具体而苛刻的要求。妹妹班昭守了大半辈子的寡,她在《女诫》里地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若将中国古代比喻成一座大修道院的话,班昭得被比喻成修道院永远不死的老嬷嬷。其实多少有点委屈她。班昭训诫的对象是后宫里的女眷,她是汉和帝的皇后邓绥的老师,后宫里的女眷不按照《女诫》的要求就天下大乱了,普通人家照抄来学着不改嫁,其实是愚昧了。

《孝经》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中国人是以无子、自残、自杀为不孝,上到皇帝大臣,下到文人百姓,普遍是反对儿媳割肉给婆婆做药引,更反对寡妇不改嫁,尤其是反对为了守节而自残、殉夫。汉代陈平的老婆原先嫁过五次,像伊丽莎白•泰勒那样接过八次婚也没啥新鲜的。苏武牧羊十九年回来后,得到的消息是他的妻子早已改嫁,后世算起,蔡文姬、卓文君、韩愈的女儿、范仲淹他妈、王安石他儿媳妇都是改嫁的。

节妇死后,主人家请大儒来为节妇写传,这是件明清时期很流行的事。很多知名文人都写过对贞节烈女的赞颂,往往也是笔不小的收入。这都是为了赚稿费,并不代表他们真的反对寡妇改嫁。崇祯年间温璜的《温氏家训》一书一向被认为是禁锢女性的读物,书中也认为不能要求寡妇守节,应该有寡妇自己决定。

二、贞节的厄运

贞节事件并不是无缘无故就产生的,它是与政治、经济、意识形态等密切相关联的。每个贞节烈女,都是背后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推着。宣扬守节,无非是为了政治;政府对于守节的宣扬与否定,更是因为政治。康熙皇帝尤其反对殉夫、缠足,非但不给钱表彰,还要撤地方官的职,雍正也是如此,不曾想收到了完全相反的效果:殉夫、缠足之风愈演愈烈。南方不少地方不认同清朝的统治,凡是朝廷拥护的都要反对,凡是朝廷反对的都要拥护。这才是明末清初时期,大量文人疯狂宣扬贞女节妇的原因。

在清代,在与民意的斗争中,朝廷是完败的,使得一些地方的满族妇女也开始缠起足、殉起夫来,而朝廷给满族妇女立牌坊也越来越多,这都是为了得到民众的认同。或者说,那时鼓励守节,是为了和钱谦益那样的人做对比,为了抵制明末日下的世风。哪个朝代都有主旋律和“老干部体”的诗,对于那么多宣扬贞节的古人,我们只当他们是在写老干部体的诗罢了。然而,守节现象出现的社会基础,却是不能不反思的。

女子守节,有几种状态,共同特点是丈夫死了,不同特点如下:

情况一、已订婚而未婚;

情况二、已婚没孩子;

情况三、已婚有孩子;

情况四、已婚,有丈夫和其他女人的孩子(比如已死的小妾)。

在上文一、二的情况下,如果不改嫁,在娘家看来等于自己少了一房的外孙外孙女;在婆家看来不仅少了一房孙子孙女,还要多养一个儿媳妇,成为财产继承时竞争的威胁。等这个寡妇儿媳熬成了婆即可支配家产。婆家、娘家人都会反对守节,也会逼迫女子改嫁的,而造成的结果,恰恰是女子毁容、断指、自残,以极端的做法表明自己不事二夫。在《后汉书•列女传》中记载,有个姑娘出嫁,19岁丈夫死了,父母让她再嫁,女儿坚决不从。父母把她骗回家里,强行抱上车送到新丈夫家。女儿当晚自缢身亡,还写遗书要求尸体葬回前夫家。这位自杀的姑娘被写进了《列女传》,可见女子守节能够赢得名声,留芳青史,并在地方上显赫一时。很多贞节烈女的故事,并不是父母逼迫的,倒是女子自愿的。也可看出,守节是有钱才玩得起的,守在夫家或是自己家都是一笔经济开销。普通人根本守不起节,也与那些贞节故事无关。有些家庭还会想办法把守节的寡妇逼走,以防止财产被她继承。

这样一看,貌似守节现象纯属是节妇自找,这个结论是不能接受的。然而,造成守节现象的其他原因更难以接受:娘家人逼的。为什么不是婆家?婆家人不愿养,也养不起。

一户人家,如果女儿在三十岁以前守节,守到五十岁,可上报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再上报朝廷,批了就拨给30两银子来建造贞节牌坊,娘家人能免除差役,并记入史书,由当地名流集资建造祠堂,文人组织起来写节妇的传记,并做诗文赞颂刊刻。文人有了扬名的途径,地方政府也有了政绩。这是在明代洪武年间的事,渐渐地成为地方政府官场活动的一部分,一直延续到清末。最早牌坊是死后才立,多是有功名的士子为含辛茹苦母亲所立,后来弄乱了,活着也给立了。立牌坊的逻辑,就像《马寡妇开店》一样,狄仁杰跟马寡妇好上了,抛弃时突然觉得不大合适,为了补偿愧疚的内心,就出钱给马寡妇造了个贞节牌坊。

如果娘家人等不到这么久,即可要求女儿以死殉夫,朝廷批了就可立刻给银子造牌坊。这造成了很多寡妇自杀殉夫的案例。公开殉夫以福建为代表,殉夫时都要搞个盛大的仪式,众目睽睽下在选定的日子让节妇自尽,并由此成为风俗。

林纾的《畏庐琐记》有这样一个故事,说家乡福建有位少妇死了丈夫,不想活了,就告诉所有的亲戚,要在某一天自杀。亲戚们都引以为荣,凑份子办事。等到了临自杀的前三天,像迎接神仙一样敲锣打鼓地用彩车迎接少妇。少妇穿着礼服,正襟危坐,看热闹的人塞满了街道,两边都排开了筵席。少妇手里还拿着一束鲜花,凡是没孩子的,找她要了花就能求子。等到三天热闹过后,“主办方”当街张灯结彩,搭好棚子,少妇跟亲戚们一一告别,末了登台上吊身亡、大家拍手称快,马上去立贞节牌坊。社会舆论竟是这样的扭曲,守节的观念已成了杀人的屠刀。这与印度寡妇火焚殉夫的陋俗万般无二了。

三、贞节的阵营

俞正燮在《妒非夫人恶德论》中引用了一首福建流行的诗,批判了这种恶劣的风气:

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作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逼死,断肠幽怨填胸臆。 族人欢笑女儿死,请旌藉以传姓氏。三尺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还魂。

像俞正燮这样批评节妇现象的有人多,可以列个阵营做比较。在历史上,力挺节妇的国学大师有:徐一夔、陶宗仪、孙奇逢、焦循、罗钦顺、朱彝尊、汪琬等。提出质疑、反思和批判的有:宋濂、吕坤、赵时春、归庄、归有光、李贽、毛奇龄、汪中、俞樾等,左右摇摆不定的有吴定、刘大櫆、钱大昕、刘台拱等。这些是学术阵营的,在小说阵营中的人物更是强大:冯梦龙、凌濛初、袁枚、吴敬梓、纪晓岚、蒲松龄、曹雪芹、李汝珍……几乎是清一色地持反对态度,可谓是学者保守,作家维新了。也可以换个角度,凡是力挺节妇的小说,大都没人爱看。

历代积累的重男轻女的风俗,在清代终于造成了恶果。当时中国男女比例已严重失调,女比男大约在100:113~119之间。很多贫穷的地方出现了租妻、典妻、代孕等现象。男人穷得不行了,就先把妻子租出去一段。租妻的人可以在期限未到之前转租出去,当个二房东。这种事极端败坏人伦,朝廷都是重罚的,可在福建、广西等溺杀女婴的地方风行一时。如此失衡的时代,清代寡妇改嫁更是实属平常了。

等时光到了太平天国时期,天国的战争使得大量流动人口死亡,女性死亡是大于男性的,男女更加失衡了。很多地方无妻可娶,居然专门组成了娶寡妇大军。那些寡妇人家,居然也专门成立“清节堂”,用来集资“救助”贫穷寡妇人家,以保证其继续守节。这种清节堂官办的、民办的都有,大凡富商权贵无不慷慨解囊,一次捐上几百银子,仿佛是今天的慈善家。娶寡妇和不让娶寡妇,一直成为民间两股势力的纷争,这种纷争一直持续着,并存着。

再有的是,如果已订婚的男女因战乱失散另配他人,甚至沦落风尘,在破镜重圆之后,是不会被视为失节的。不少古小说中都有类似的故事。如果两对未婚夫妇各自失散后,男子各娶了对方的未婚妻,待相认后但也无妨,再换回来就行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信义的观念,会比契约精神更牢固,更中国化。

四、被误读的贞节

所谓失节,上古时无非是风俗上的小事一桩,在先民们那里何足挂齿。而后来被炒作成为古代的主旋律,也与中国人的爱情观有关。

中国古典文化是内敛的。遇到侵犯只会躲避和忍受,实在忍不了才去抗争,抗争的方式是自杀和自虐,而不是跳起来杀敌人。中国式的爱情,并不是男方历尽千辛万苦地追求,化作抱得美人归;而是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载,秋胡之妻罗梅英等待外出从军的丈夫十年……她们最终守住贞节,经受了丈夫的试探,最后夫妻团圆。这是中国古典式的罗曼蒂克。古典文学大肆宣扬的贞节,是作家笔下对剧情的追求,成了中国人的集体无意识。

很多文章一直在聊女人裹小脚、贞节牌坊,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问题,却忘了古典道德规范中,与女人贞节并称的,是文死谏武死战,是男人的忠烈。男人越是忠烈,女人的品格也就越高尚。问题的本质是一样的,只是对象不同。古人对男人也有贞节的要求,张载说过:

夫妇之道,当其初昏未常约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妇只合一嫁。今妇人夫死而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义然,夫岂得而再娶!然以重者计之,养亲承家,祭祀继续,不可无也,故有再娶之理。

为了与节妇相对,明末清初的魏禧创造了“义夫”这个概念。明代大臣,越是被廷杖得惨烈,个人觉得越是光荣一样。还有祁彪佳、刘宗周自杀以不愿意接受清朝统治,顾炎武的母亲从17岁开始守节,直到60岁江山易主绝食而死,都是古人贞节的典范。这一观念一直延续到了革命时期,成了革命者的精神追求。此种逻辑为,越是在敌人狱中中受到的折磨越大,革命者的意志越是坚强,也越受到世人称颂,比如明代士大夫中,左光斗、杨继盛惨遭魏忠贤迫害时宁死不屈的表现,都被同时代的人写入文章流传后世。“贞节者,所以安身立命也。舟行其道以桨,车循其途以辕,人守其贞而自正,扬其节而远祸。”这种贞节,恐怕更多的是对男人来说的吧。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