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小田:中行真的涉嫌洗黑钱了吗?

在试点阶段,中行规定参与本业务的客户不能是官员以及官员家属。如果是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资金使用方面,也仅限于为客户移民和购置海外不动产。在人民币跨境汇出额度中,中行也将其控制在部分国家移民所需金额以内。

7月9日中午,央视《新闻直播间》以20分钟的长度,通过记者暗访的形式,播报了一则新闻。新闻中,央视批评中行涉嫌洗钱,并惊呼中行“优汇通”为“见不得光的银行业务”。  
7月9日中午,央视《新闻直播间》以20分钟的长度,通过记者暗访的形式,播报了一则新闻。新闻中,央视批评中行涉嫌洗钱,并惊呼中行“优汇通”为“见不得光的银行业务”。

7月9日中午,央视《新闻直播间》以20分钟的长度,通过记者暗访的形式,播报了一则新闻。新闻中,央视批评中行涉嫌洗钱,并惊呼中行“优汇通”为“见不得光的银行业务”。

新闻发出后,各新闻媒体纷纷转载。有的媒体甚至把标题改为“这家银行碉堡了!抢地下钱庄的生意!”笔者第一时间接到该消息后,首先感觉中行麻烦大了。外汇业务如果有违规的地方,尚且可以处理,一旦涉及到“洗钱”这个话题,事情就往大的方向去了。

自2013年5月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召开以来,反洗钱已经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战略。商业银行如果牵涉到洗钱行为中,将受到监管部门的“一票否决”,其处罚之严厉,不是其他所谓创新业务风险所能比拟的。

不过,笔者也愿意相信,中国银行(2.56-0.02-0.78%)作为一个国有大型银行和上市公司,其公司治理也定然不会允许任何“洗钱”行为发生,更何况是发生在一个大的分行,并把它列为一项业务来操作。中行广东分行所推出的“优汇通”业务,一定是在中行的法律合规部门的审查下进行的,如果有如此大的合规漏洞,不可能不被发现。

实际上,笔者判断,中行该项业务,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省的一项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试点。早在去年4月,就有媒体报道广东试点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中国银行作为第一批试点机构悄然开展了业务,而且非常低调,未作宣传。

据业内人士透露,当时试点政策,是允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汇款的规定是,如果额度不超过每年30万元人民币,则无需外管局审查,由银行自行决定。如果超过30万元,则需要银行向外管局或央行[微博]提出申请。

在央视的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一家支行的客服经理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并不是在国内把客户的钱兑换成人民币,而是把人民币先汇到国外,再由中行的国外分支机构兑换成外币。”

从这句话来看,该业务就是我们所说的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试点。至于其中有业务人员说:“利用中行自己的海外分支机构兑换外币,就是为了避开国家对外汇的管制,这样就可以想兑换多少外币兑换多少外币”,笔者则认为这是客户经理出于拉业务角度的自吹自擂,实际上境内人民币汇出还是需要外管局批准,有可能中行能够申请到的额度超过每年30万元,但是肯定有个上限。

既然是试点工作,中行对于该业务必然有较为严格的管理规定。从中行后来的声明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中行“有关分行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和反洗钱等要求,指定了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对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和资金来源证明材料有统一和明确的办理标准,业务办法和操作流程均已事先向有关监管部门做了汇报。”

据笔者了解,在试点阶段,中行规定参与本业务的客户不能是官员以及官员家属。如果是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则需要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在资金使用方面,也仅限于为客户移民和购置海外不动产。在人民币跨境汇出额度中,中行也将其控制在部分国家移民所需金额以内。

当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部分工作人员对客户进行虚假宣传,这是中行管理的问题。但是,绝不能因为个别员工的违规操作就将人民币跨境汇出试点说成是“洗钱”,这样不利于营造一个宽松的金融创新环境,也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业务的开展。

相信中行会给此事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希望央视不要耸人听闻。在报道之前,多跟报道对象沟通沟通,就不会出现这种“劲爆”新闻了。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向小田

(本文作者介绍:生于湖北省西南部。他的作品风趣幽默不拘一格,深受人们所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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