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本身既是一次理论飞跃,也是顺应现代化转型的必然选择。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权力来源的多样化、运行机制的扁平化都要求政府放权,这是一种需要政府积极作为的行动(《光明网》6月23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这次全会把以往的“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反映了我们党的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着中国的治理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民本位思想在中国历朝历代都有所体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孟子就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执政理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主思潮日益平民化,社会主义民本思想也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看似只是一字之差,但从民本思想和行政思维来看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他体现了国家治理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是政府利益向群众利益的让渡,十八大为我们政治民主绘就了美好的蓝图,然后要将蓝图变为现实,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的常态化、模式化、规范化,则需要各级党政机关深刻领会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搭建服务型政府框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找准政府定位,一方面从自身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切实为民办事,另一方面着眼于社会经济转型提供支撑平台,让企业、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在社会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深信,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转换,而是基于我国社会转型发生重大变化的战略抉择。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伴随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进程,从“统筹”到“社会建设”再到“社会管理”理念的发展,当市场机制在资源分配中将发挥决定性作用时,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成为必然。在社会主义民本机制逐渐完善的今天,党政机关更应该清醒头脑,转变思维,趁势而上,在政治经济社会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