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屏都是狗肉节。”
22日,众多网友在微博上感慨。
今夏,一个始于广西玉林民间习俗的狗肉节迅速成为热门话题,新浪微博上“玉林狗肉节”话题的阅读量高达8000万,热度直逼世界杯。
一方高举道德文明大旗,一方以传统习俗回击,这场全民大讨论从最初的网上激辩发展到相互对骂,最后闹至肢体冲突,让很多人大跌眼镜。
一场关于“该不该吃狗”的激辩沦为一场闹剧。
见过猪保护人么VS何以独狗高贵
21日,夏至,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在爱狗人士的抗议声中如期举行。
实际上,关于玉林狗肉节的争议由来已久,只是今年反对声格外猛烈。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玉林政府本月初即宣布和狗肉节“划清界限”,强调这只是当地一种民间习俗。
但网络上的论战早已汹涌澎湃。
不少爱狗人士的论据让人动容,@OK小姐超OK说,“见过猪保护主人吗 ?你回家的时候鱼会来迎接你吗?你难过的时候哪只羊会在你身边坐着舔你眼泪啊?你家扇贝会帮你拿拖鞋啊?”
反对者自然不会退让。@马丁马小虎就不赞同独狗高贵的说法,“牛耕,马乘,驴拉磨,鸡司晨,何以狗独高贵?羊绒,鹅守,鸭绒服,猪皮革,怎无人护一声?”
在如此触动心弦的社会话题上,当然也少不了明星的影子。大S就在微博中“跪求取消玉林狗肉节!求求人类别吃狗”。
但是,她的爱心收获的是网友毫不留情的“打脸”:“你老公开的俏江南里面,鱼翅捞饭388元一份,你先就鲨鱼濒临灭绝的问题表个态,再来说狗的问题。”
舆论逼人,连出家人都坐不住了。@延参法师在微博上表态说,这些年,我是一直在参与救助流浪动物的事情,真的不希望眼前的这个社会,盗狗成风,虐杀成风。
也有不少网友表达了中立立场。@严锋说,我不吃狗肉,也不反对别人吃狗肉,但我反对喜气洋洋锣鼓喧天的狗肉节。
@假装在纽约认为,爱狗无可厚非,但只可自我约束,绝不可站在道德的高地强迫他人;逾越他人的私权界限,粗暴干涉,其实是比吃狗肉更加野蛮的行为。
吃还是不吃VS对还是不对
媒体也不会错过讨论这个社会公共话题。
《新闻晚报》认为,这本质上是一次文明大碰撞。“这种大规模杀狗、吃狗肉的现象,确实有些不合时宜。”
《法制晚报》认为错在地方政府“逆潮流而动”,“狗肉节自出现起,就缺乏人文关怀,错在过分强调拉动地方经济,错在过度的包装和渲染,错在忽视了其产生的负面的社会效应。”
某网站的“今日话题”则分析了“为什么有些人主张不能吃狗肉”。
这是因为“人类看到生物受残害,心里会产生不适”,用孟子的话说,就是“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此即动物福利的来由。并且,这种机制还附带了一个推论,“越是接近人类的生物受残害,人们感受到的这种不适越剧烈”,此即所谓“物伤其类”。
这造成的结果就是,不同动物之间的福利是有差别的,猫狗最高,其他哺乳类动物次之,爬行类和鸟类次之,非脊椎动物又次之。所以,主张不吃狗肉,本质上体现的是人免于心理不适的权利,而不是动物本身的权利。
多家央媒在这一问题上也纷纷发声。
央视在其官微评论称:“吃”还是“不吃”是一个很难评断谁是谁非的问题,每一方都在用自己的价值观给对方贴上道德标签。当人们面红耳赤地互相谩骂时,都无法说服对方和旁观者,自然也就谈不上达成社会共识了。
人民日报官微的观点是:再高尚的动机,也不是谩骂攻击的借口;再先进的理念,也要懂得理解与宽容。学会表达、学会协商,避免将文化冲突变为社会冲突,才是真的文明。
新华社发表微评称,爱狗与食狗,本是文化之争,无关道德。无论是爱狗者还是吃狗者,都应诺守一个约定:食者不虐杀,养者莫抛弃。
权利和自由VS共识和容忍
更多的媒体选择了理性疏导。
《新京报》评论认为,在“吃狗肉”的问题上,双方过于强调了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而缺了一点共存于社会所必须的“容忍”。“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在多元的社会,在很多问题上都难以指望所有人观念一致。我们必须学会容忍不同的观念,学会和“异己”的人群共处。只要对方的言行不违背法律,我们就不可指望立刻以强制的力量制止。
《解放日报》则强调了达成共识的重要。“食与禁食各执一词,难解难分。而达成共识才应该是论战的最终目标。”
《钱江晚报》给出的药方是“自律”,“指责别人很容易,但要从自己做起都是很难的。自律是一种美德,可更多时候,自律比他律更有效。”
还是《检察日报》更了解国情。民以食为天,既然一时无法解决“吃不吃”的问题,那至少应先解决食物安全问题。“那些关于是否应该取消‘狗肉节’的争论,还不如转变为提醒政府进一步加强狗肉来源、食品安全的监管来得更为实在,在这样的现实话题下的讨论,对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也许更有实际意义。”
作者:新京报媒目,新京报新媒体下属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