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些天看到一个博士生写学院里三个教授的小文章,蛮好玩。
讲我的那一节是这样结尾的:“他潇洒倜傥,是特立独行的音乐宅男。他曾调侃说:做学问是业余,玩音响是专业;既评论贝多芬,又青睐张靓颖。这样冷艳高贵接地气的老师,无怪乎受女生万般宠爱!”
希望他写的是真的,希望女孩都宠爱我。
不过他的讲法不够准确。
“做学问是业余,玩音响是专业”,那绝非“调侃”。我给自己和朋友的音响治过好多疑难杂症,例如高音过亮、中音凹陷、低音失控、房间驻波,几乎百战百胜,自称专业水平,只是因为谦虚。至于做学问,那可真不怎么样。
我喜欢贝多芬。但对张靓颖,讲老实话,不大了解。这是承认自己无知,绝对无意贬低别人。
不过那博士生没有冤枉我,是我哄了他:我上课经常讲张靓颖。
事出有因。
【二】
那是一次课堂讨论。
在讲台上发言的是侯志煌,全班都管他叫“猴子王”。那家伙调皮,也很精,但他是东北来的学生,块头特别大,长相跟猴子一点也不挨。
我跟学生坐在底下。前头左边是个圆脸的女孩,并排的女生拉着她,用黑色和红色的圆珠笔在她漂亮的手背上画一朵玫瑰,画得挺好,很像纹身的图案。圆脸妹妹抬头望着讲台,仔细听“猴子王”的高见,任由身边的同学胡闹。
志煌讲完,圆脸女孩马上举手,提问说:“你刚才讲‘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那你怎么能确定你那些后现代主张不是完全错的呢?”
学生哄然大笑起来。
我让年轻人自己吵了一会,然后走上讲台,在黑板(其实是白板)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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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猴子变的,
袁老师是人,
所以,袁老师是猴子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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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边写,学生们一边跟着念,开始声音很小,后来越来越大,接着好些人哈哈笑。
我转过身瞪了那些家伙一眼,说:“我的模样长得很对不起大家,但各位不能凭表面现象作判断。”
我指指黑板说:“大家一看这个推论就觉得不像话,因为‘人是猴子变的’,‘人’是‘人类’,‘袁老师是人’的‘人’是‘个人’,尽管都是‘人’,却不是同一个概念。”
我把实际情况写给学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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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是猴子变的,
袁老师是一个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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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子’和‘袁老师’分别跟不同的概念联系,互不相干,所以没有理由得出结论,说你们的老师原来是猴子。”
我告诉学生,这在逻辑上叫“四项谬误”。刚才志煌讲,“学生一方面是学校里的被管理者,另一方面又是学校的管理者,因为他们受行政人员和老师的管理,同时又要管理自己”,也有同样的毛病。
行政人员和老师管学生是公共管理,学生管自己是自我管理。行政人员和老师的“管理”是管别人,而学生的“管理”只能管他们自己。一个人不能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件事情上充当互相对立的角色,不能同时既是被管理者,又是管理者。
克林顿总统和莱温斯基鬼混的事情传出不久,美国国会改选,民主党在全国取得很大胜利。当时我在加州,听到英国广播公司的记者问一个选民:“克林顿刚刚闹丑闻,你们干嘛还支持他的党?”
那大姐说:“他背叛了自己的妻子,但没有背叛这个国家。”
讲得真妙!克林顿没管好自己,但把国家管得很好。自我管理和公共管理是两回事。
我对学生说,后现代主义批评了现代流行的一些糊涂观念,例如坚持理性就一定能得到真知、科学等于正确。这有积极作用。但我赞成诺齐克的讲法,后现代主义本身是可笑的。
【三】
“猴子王”不肯善罢甘休,圆脸妹妹也反戈一击。他们都觉得辩证法也讲“一方面、另一方面”。
我让他们先说个够,然后回答:“有些事情确实是辩证地发展,但也有些事情不是。辩证法并非普遍规律。最要命的是,现在有些人主张‘辩证地看问题’,用‘一方面、另一方面’的办法将两个对立的观点搁一块,自相矛盾,还恬不知耻。”
要是讲我们描述的事物本身有互相矛盾的成分,那没问题。例如,我们可以说:“一方面,有人主张全班去爬山;另一方面,有人主张全班去游泳。”这是我们谈论的事情有矛盾,不是我们的观点有矛盾。如果说:“一方面,有人主张去爬山;另一方面,没有人主张去爬山”,那就自相矛盾,不像人话了。
起码在一百年前,学者们已经讲明这样的道理:如果承认两个相反的观点都是对的,那就能够推出任何结论,能够证明一切鬼话。
我说,咱们可以用“或者”把两个观点连成一句话,只要其中一个观点是对的,整个句子就是对的。例如,我们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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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数或者是1,或者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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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或者’这个词允许人作选择,大家可以选择其中正确的讲法,所以,只要‘1’或者‘3’两个得数里头有一个是对的,整句话就是对的。”
我问听课的学生:“我讲清楚了没有?”
多数同学都轻轻点头,那位原来在别人手背画画的艺术家点得特别急。“猴子王”没点头。但他显然听懂了,睁大眼睛,警惕地望着我,生怕我把他往沟里带。
【四】
我朝“猴子王”笑一笑,让他放心,接着在黑板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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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数是1,或者是3,
因为不是1,
所以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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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是一个很明白的推理,对不对?”
全部同学都点头。
我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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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做这件事是对的。
另一方面,做这件事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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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认这两个相反的观点都正确,那么我们可以证明任何结论。”我问大家:“你们希望我证明志煌迷恋李宇春,还是证明志煌不迷恋李宇春?”
学生大叫:“迷恋!”然后都转过脸望着猴子王。
那小子皮厚,朝大家招招手,派头十足。
我拿起油彩笔,在黑板上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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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件事是对的,或者侯志煌迷恋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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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释道:“因为我们承认‘做这件事是对的’讲法正确,所以,用‘或者’把它跟什么讲法连起来都行。这就等于我们上面说的‘得数是1,或者是3’。”
接着我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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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件事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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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我们承认这句话同样正确,它否定了‘做这件事是对的’的观点。”我在“做这件事是不对的”之前加上“因为”,让推理显得更加清楚,然后得出结论。
整个过程就跟前面那个“得数是1,或者是3”的简单推导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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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件事是对的,或者侯志煌迷恋李宇春。
因为做这件事是不对的,
所以,侯志煌迷恋李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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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们全笑起来。
“当然,用同样的办法,我们也可以证明志煌不迷恋李宇春,”我对学生说。“由于这个原因,波普尔主张,‘应当十分慎重地使用“辩证”这个词。也许最好根本不用这个词’。”
【五】
回到家,我打开计算机,有个清样要校对,赶着发还给编辑部。
突然,“叮咚”一声,屏幕上跳出一个邮件。“猴子王”写道:“老师,如果以后还要玩那样的把戏,别说我迷恋李宇春,说我迷恋张靓颖吧。”
我笑了,莫明其妙地笑起来。我知道那两位都是很受欢迎的女歌手,但不知道她们有啥区别,上课举李宇春的例子,是因为过去老听到学生们念叨:“信春哥,不挂科。”
既然学生喜欢我讲张靓颖,以后我上课就讲张靓颖了。
我和太太迷古典音乐。这大概是老古董的爱好,所以给年轻人讲课,我会编造一些“接地气”的例子。我们试过玩古典音乐的时候听点中国的流行歌,结果很不协调,感觉怪怪的,以后就不干了。
偶尔我们会听些歌剧的选段,最喜欢的女演员是安吉丽斯(Victoria de Los Angeles),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帕瓦罗蒂(Luciano Pavarotti)。
楼下那家有个小男孩,哭起来嗓音清脆明亮,特别抒情,要是长大了去唱歌剧,肯定会把帕瓦罗蒂比下去,所以我们管他叫“帕瓦罗天”。
不过我没给学生讲过这些事,害怕他们不感兴趣。
作者:袁征,华南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不满十七岁进工厂当学徒,文革结束后考入大学。出过《孔子·蔡元培·西南联大》等几本书,发了“The Capital Revolution: A Case Study of Chinese Student Movements in the 1920s”等一些论文,还写过《最好的父母》之类散文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