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可)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昨天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今年3月18日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16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于今年2月至3月间,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即俗称“冰毒”)。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代沫明知他人在其有控制权的场所内吸食毒品,仍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实施了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李代沫在自己有控制权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经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