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东西需要气力,而且必须先有气,才有力。
一些人有锐气,比如李敖,一辈子靠骂人起家,先骂大师,再骂大官,继承了李姓的骂人传统(明有李卓吾,清有李慈铭),也继承了李姓的造反传统(宋有李顺,明有李自成),一度锐不可当,文章也颇有几篇可看的。遗憾的是,如果文章一直靠比着中指骂人和揽着镜子自吹自擂,就不可能进到更高一步的境界。尤其当烈士暮年,锐气消沉,开始到电视台耍舌头,到大陆来耍滑头的时候,他就很难再有像样的好东西出来。
所以,写东西不能光靠锐气。
一些人有手气,写《白鹿原》的陈忠实,写《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的余华,都做出了很像样的一部或两部作品。但是前者得了茅盾文学奖之后就在文学领域不省人事,而后者则推出《兄弟》这样的典型贫血作品,以致自文学青年心中的高位迅速下沉。从他们创作最开始的抛物线轨迹看,人们或许会误解他们将在这个年代乃至一个时代登顶。但很可惜,正如打麻将和清双龙对一样,精彩作品只是好手气的证明,无法将和牌者带到雀圣的座位。
看来,写东西也不能光靠手气。
一些人流里流气。王朔是一个代表,他像黑旋风一样手持两把板斧跳将出来,左斧头叫市民,右斧头叫聪明,一度让无数男生都卷起舌头学习京腔贫嘴,更让曾经壁垒森严的文坛裂开一条大缝。在网络发达以前,是王朔让普通文学青年明白,原来我们也可以在从前只属于地主小姐的文学这张香床上打滚。
王小波是另一个代表,他像鲁智深一样手持禅杖奔突而出,禅杖的金属质地是自由主义。他同样拥有市民及世俗智慧,不同的是他更文化一点,愤怒也埋藏在冷笑之后。与街边混子侃爷王朔相比,王小波更像一个社科院的流氓教授。如果说王朔改变了许多青年的说话方式,那么王小波则刷新了相当数量青年的思考方式。王朔的影响基本在传统的大众传播范畴,通过数以百万计的盗版《王朔文集》深入人心,王小波的影响则更多依靠网络,我们可以在无数网络小说中看到王小波的皮毛,如此之多,甚至让清醒者对王小波本人也开始厌恶。
他们两人用流里流气的姿态赢得了青少年的好感,但玩世不恭的态度不足以支持正常人的一生。一旦青年们度过青春期,回过头清算二王对他们的影响,他们会发现过去的一切就像一不小心,被经验丰富的大姐姐吸引一样,而时过境迁,大姐姐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松弛和疲软,无法在人的内心深处持续激起往昔的涟漪。
所以,仅仅流里流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朝气。我喜欢的短篇小说家欧·亨利,一辈子做过10多种职业,包括坐牢和当赤脚医生,大半辈子都被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迫害,但你看他的小说,根本没有颓唐,始终向上,充满对无奈命运的理解与调侃。即使偶尔眼中含泪,也先让嘴角挂上微笑。
欧· 亨利的小说尤着力于结尾,这是富有朝气的人必然会做的——用尽所有力气铺垫,在最后达到高潮,戛然而止。我写短篇,对结尾的迷恋正是受他的影响。不过,或许因为天性过于善良,感情过于单纯,对事件的想象过于乐观,欧亨利的小说常充斥浅薄的戏剧化,也难免单调、雷同,最终不能成为顶尖大师。
看来,仅仅朝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暮气。我少年时代的偶像,鲁迅,被革命导师称作是最革命的,在我眼中却是悲凉、暮色的。他写的小说,《在酒楼》将暮色发挥到极致;他写的散文,《影的告别》让所有的人看到坟墓并且愿意走进去。他说中国古书有毒要小青年一本都不看,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先中毒了。他怀疑甚至粉碎大多数东西,但并不相信自己有力量建设。他喜欢青年,因为他老了。他死的时候不到六十,却似乎已经活过几辈子。没有人能够否认鲁迅文字的力量,那不是投枪,简直是核武器。但透过文字散发出的思想,几乎都呈黑色,就像凝结成块的坏死的血。这个人你可以尊敬,不必信仰;可以学皮毛,不能学精神;可以喜欢,不要迷恋。一旦你信仰并迷恋,他的暮气会让你无地彷徨,如同一条对着月亮想要狂啸却发不出声的哑狼。
还有一个暮气深深的小说家,山羊胡子夹鼻眼镜,专业同样曾经是医生。他只活了40多岁,已经活得足够长,足够他写出也许是世界上最闷,最苦,最伟大的一系列短篇小说。他就是契诃夫,真正的短篇小说之王。契诃夫最拿手的,是将一个故事整个磨成粉,对上浓酒与药,倒在并不漂亮的小杯子里,让你慢慢喝。他写失去儿子的老人,写杀死自己狗和马的孤独者,写麻木的夫妻,写就要失去的樱桃园,写已经失去的美人,写所有俄罗斯的痛苦与麻木。他和欧·亨利完全相反,他绝对不会将精妙的情节构思像小孩子抓玩具一样藏在掌心,到最后一刻才给你看,他一开始就给你看所有的东西,只不过慢慢让你看得清晰,又因如此清晰而惊心。这就是老人的技巧,他太老了,没有心情跟我们开玩笑,他也太老了,没有力气将热情释放到空气中。他将幽默涂上黑色,把疼痛插入笑容,最后用枯干的眼窝暗示,那里曾经发生数次痛哭。
鲁迅是灰色的,契可夫也是灰色的,他们的灰色中仍有火星,在适当的时候可以给人温暖。但这点温暖,对年轻人来说,也许不够。黄昏虽然值得欣赏,如果没有早晨的景色来换班,它将使人神经失常。
所以,仅仅暮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怨气。我说的代表人物是张爱玲。根据妇联调查,酷爱张爱玲小说的女性,结婚率最低,离婚率最高。张爱玲确实是一代才女,细致而孤清,具有女人难得一见的刻骨冷静。仅仅17岁, 她就发现生命这席华美的袍子下面全是虱子。此后她始终描写在阴冷家庭中,人与人是如何被虱子吞噬的故事。当前,有不少小资姑娘热爱并且模仿张爱玲,她们除了让自己变得苍白,神经质,尖刻以外,得不到更多的东西。张爱玲对文学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奇迹,她是沉香炉中摄魂夺魄的第一柱香,释放着闺中积压上千年的怨气。但对读者来说,她也许是个泥沼,让你无法相信单纯,美好与希望。从这个角度讲,我更鼓励大家看琼瑶或者芒子姐姐的博客。毕竟,人不应该一辈子生活在怨气中,人不应该一辈子只看到虱子。
所以,仅仅有怨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意气。头一个代表是新会梁启超,他写什么东西都那么意气用事,沛然畅快,无坚不摧,以至黄遵宪将他封为20世纪初中国舆论界的皇帝。这个人天生热肠,笔锋常带感情,犹如不知不觉把你引向城门的魔笛。甚至写学术文章的时候,他都不忘记动情。我要说,读他的文章是种享受。即使在今天,以他的手段写时评依然能获得不坏的成绩。
但是,成就梁启超的意气同时也败坏了他。因为意气,他善变,总要以今日之我决战昨日之我,难免朝三暮四朝秦暮楚。因为意气,他好新鲜,总要在太多的领域中滚上一滚,尽管大多时候他滚出了新意,也滚得好看,但他始终不肯深入哪一个领域,最终不免惊鸿一瞥,杂驳不精,博而寡要。
这个舆论界的皇帝后来在与民报的论战中败北,直接原因是他玩西方哲学玩不过汪精卫,玩中国文史又玩不过章太炎。另外,还因为意气激扬的文字,就如同激情片,一开头让人迅速雄姿英发,久了却让人疲劳不堪。
所以,仅仅有意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才气。我的老乡郭沫若是个不折不扣的才子。青年时代他就写出了勾引整个时代青年的《女神》,之后竟转身考古,鼓捣出中日学者共同佩服的《西周金文辞大系考释》,其后又献身戏剧,写出当当着响的《屈原》、《虎符》,再后为中共所用,成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写出《十批判书》、《青铜时代》,旋被捧成文化桃偶,一度官至政务院副总理。但在文革中,他两个儿子接连死去,一个自杀一个被殴杀。很多个晚上,他亲手抄自己死掉的大儿子——据说继承了他的诗才——写的诗。
说回来,郭沫若真是对得起乐山的灵山秀水,大半生才华肥溢。除了小说写得极烂外,凡诗歌,散文,戏剧,古文字,古代史,古代哲学,他都干得五光十色,神采奕奕,似乎其胸中常有一点灵珠,照到哪里就一片亮堂。必须承认,他是名副其实的创造社前任社长。但是,对文学,他有的是激情,却泛滥不堪收拾;对历史,他不乏妙想,却常显粗糙;对人生,他本有资质成为矗立的文化巨人,最终却选择蹲下的姿态。对乐山人来说,郭沫若是骄傲,又是遗憾,是一块美丽的肥肉,但太多油。
因此,仅仅有才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颓废气。郁达夫是让我着迷的一个。他人长得丑,但文字极漂亮,是真正在古典文学的根上开出现代文学之花的人。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郁达夫的颓废,是典型东方式的,名士味十足。岂有文章惊海内,欲将沉醉换悲凉。他半辈子穷困,惊采绝艳但对生活无济于事,到最后什么都失去,失去妻子,失去祖国,直到失去生命。他的一生在不断失去和寻找中白驹过隙,灿烂才华终不能开出集大成的果实。他留给我们的只有如迷羊的眼睛,眯起来,忘掉读过的万卷诗书和爱过的千种风情,深吸几口鸦片,在春风沉醉的夜晚沉沦。
和他同样带名士派头,颓废方式却毫不相同的,有英国的王尔德。这个人善于用两难悖论来说俏皮话,是古龙妙语的祖师爷。他还擅长用让人眼花缭乱的华丽修辞来显示其贵族家教。他对自己的诗歌很自负,但其实《快乐王子》样的童话,《莎乐美》样的戏剧,才是他真正最强。前者暗示颓废者内心中其实藏着多少希望与纯真;后者则向世人炫耀,惟有颓废者才配做梦,才配将梦魇上升成一种美学。在颓废生命的顶峰,他站在海关前,嘲笑美国工作人员:除了才华,我没有什么需要上税的。他搞同性恋,还先告发对方的父亲,结果自己狼狈入狱,声名狼藉。
后来王尔德忏悔自己的放荡轻狂,这大约是中年以后。一旦告别颓废,他的创作也不再有光彩,生命也随之凋谢:“我每天都爱着一个人,每天我都将他杀死一次”。
看来,仅有颓废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灵气。有灵气的人其实太多了,只要不去当猪八戒或者党委书记,人或多或少都有灵气。我要说的只是印象中比较特别的三个灵人。
第一个是阿城。现在仍记得第一次看《棋王》的震撼,当时我就把笔折了,砚台砸了,胡子拔了,内裤脱了,打算放弃写小说这种业余爱好。事实上,阿城“三王”小说的灵气会让大多数小说专业户羞得把脸藏到衣柜里去。他写小说,不动声色,从容淡定,却自有一种强大的情感力量藏于字里行间。他文字极洗炼,善于烘托气氛、把握节奏,深得中国旧笔记小说真传。中国旧小说自有伟大的传统,宿命传统是其中之一,阿城所继承的传统正是此种。浸透宿命传统,小说家自会对人生产生真正的敬畏,对人间的苦难产生更真切的悲悯。
遗憾的是,阿城过早为道家思想吸引,未到中年就崇尚无为,如闲云野鹤在文坛上露一两爪就飞走。此后只有薄薄的《威尼斯游记》和《常识与通识》,文字更加洗炼精简,但洗炼到有些枯干,精简到失去逸趣。或许他已看破一切,根本就懒得再多写,这些文章只是他对自己残存写作欲的一种敷衍。
苏童人称灵龟,的确也灵气逼人。我一眼就看出他中国旧书读的不多,这反而使他的叙述方式新鲜得像被洗涤过。他稍微有点女人味,换句话说,他也稍微有点诗意。在苏童的小说中,你随处可以看到伤感,而且这些伤感并不廉价。你可以看到奇异的想象,带着江南独有的滋润,营造出并不存在的过去。你还可以看到独特的讲述,起初像人在不停地说梦话,但说着说着听众会发现,原来从一开始,讲话的人就是醒着的。
但苏童的路子不宽,无论长短篇都只在一个火柴盒里制造。他不具备尖锐的分析能力,这当然会影响他对自然与人生的洞察。他承认自己没有写杂文的天分,并且毫不惭愧地宣称自己是个局部爱好者。如果只想做一个优秀的小说家,局部爱好者没有问题;如果想做一个特出的小说大师,那局部爱好者没有指望。苏童看上去并不想做大师,他只顾自得其乐地在自己的花园里种草浇水松土,我想,大家没有必要去惊动他。
梁遇春跟他们年代不同,专业也不同,他以写散文出名,还没来得及学会写小说就早夭。我高三从奶娃家抢劫到梁的散文选集,之后花了一个学期来模仿他的语气,然后又花了一个学期来摆脱。梁遇春是罕见的中国第一代西方文学了人。了人的意思就是很明了的人。他出名的时候还是个大学生,真是幸运儿,我出名的时候都是教授了。他的笔调很有些从兰姆散文中来,但绝不生搬硬套(在《围城》里,钱钟书那装腔作势的西式幽默,实在糟透了),他将西方散文中的优秀特质,新鲜,幽默,睿智,洗炼,敏锐,同情,出人意料……如此种种,与中国语言结合得非常自然。至今,他论春天应该睡懒觉的那篇散文,仍然算得上白话散文中的杰作。
可惜才子早夭,灵气原来是短命的别名。梁遇春死的时候才25,6岁,没有长大成一棵树,虽然已经透露出繁华的消息。
看来,只有灵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书卷气。周作人是一个代表,有人曾经指责他写文章只是会抄书而已。我帮他回答,那你会抄书吗?是的,每个人似乎都会抄书,但有几个能抄的那么自然,来去无迹,像周作人那样?他在一篇文章中所抄各种书的段落,似乎早就想聚在一起,它们是那么浑然一体,用吊车拉都拉不开。这就是周作人抄书的境界。
这种境界需要书卷气,而要养成书卷气,不光靠读很多书,更要靠用很多书。读一千本书却不用,和娶一千个老婆不用同样令人发指。那些被你白白读过的书会恨你一辈子的,就象那些死为处女的白头宫女会怨玄宗。
一身书卷气的周作人没有这个忧虑,他读所有的书似乎都只是为了写散文,所以一落笔就如大军师,调遣千军万马易如反掌。可惜他太随意,并不指挥百万雄师攻打某个城池,只在四处散步,看山玩水。直到最后,周作人都没有写出比随笔更提劲的大文章,他的影响,也停留在很窄的一个阶层。
看来,只有书卷气也是不够的。
一些人有邪气。头一个当然是乌鸦样的爱伦·坡。他的诡异与生俱来,小说,诗歌,散文,没有一种文体到了爱伦坡手中不变成奇怪的形状。他将滑稽上升为嘲弄,将荒谬上升为恐怖,将机智上升为疯狂。他一定是个天生带菌者,脆弱的神经不断被细菌折磨,终于弯曲成撞坏的自行车轮中的钢丝。但这是一种可以歌颂的病态,天才就在他邪恶的病态中迸发。
爱伦坡写过一个人从钟楼伸出头去看风景,结果被钟的时针卡住,慢慢切割,最终失去脑袋的故事。他自己的一生其实就常处于这种被卡住的状态,充满疼痛,恐惧,狂乱,绝望,唯一等待的结局只是人头落地。读爱伦坡要谨慎,一不小心,你也会被钟楼的时针卡住脑袋。此外,最好不要留下你的老婆,一个人,深夜,关在屋子里读爱伦坡,否则当你回来,可能会看见你老婆正在砌墙。
亨利·米勒的邪气又不一样,他更像一个被释放的少年劳改犯,冲着每一个看到的淑女竖起中指怪笑。他在《南回归线》、《北回归线》中愤怒而邪恶的态度给每个读者都留下深刻印象,但如果你看过他写的诗人兰波,他写的读书随笔,又会惊讶在他邪恶外表下,藏着一颗柔软而博学的心。我把亨利·米勒看成一个披头散发的圣徒,他的宗教是狂妄与叛逆,他的语言是叫骂与痛哭。借用其偶像兰波的话,他被彩虹罚下地狱。
如果和亨利·米勒一起站到大街的中央,对准来往的正人君子们扯着喉咙高喊操你妈个菠萝逼,一定比唱k更爽。不过,骂得正酣,亨利·米勒可能会突然拨开你搭在他肩膀上的手,用奇怪的眼神瞄准你,然后对你竖起中指。
邪气十足的人会刺激你的思想,但不适宜长期为伍——一直翻着怪眼看天,破着嗓子骂人会很累。邪恶最好只是一种修饰品,像波德莱尔就干的不坏。追逐邪气的家伙多数都是叶公好龙,所以爱伦·坡、亨利·米勒注定孤独。邪气十足的小说家可以写出相当高度的作品,但很难进入经典名人堂,事实上他们也对所谓经典不屑一顾。然而,对人类中的大多数来说,他们仍然需要经典。
所以,仅仅邪气还不够。
一些人土里土气。沈从文一生坚持声称自己是个乡下人,事实上他写的大多数作品都来自其故乡凤凰古城。这点与福克纳有点相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乡土情结,日暮乡关何处是?乡关在处即是处。
沈从文最优秀最出名的作品当然是《边城》,但我们也不能忽略他另外一系列有关故乡的短篇小说,比如妓女,虎雏等篇。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他是除了鲁迅之外,另一个触碰到伟大的人。没有获得诺贝尔奖根本不是他们的遗憾,是诺贝尔奖的遗憾。后来高行健的《灵山》,实在是用《边城》的精神,借西方技巧写就的二、三流作品。这位法籍华人的获奖是诺贝尔评委患有白内障的最好证明。
很小我看过《边城》,没有太多印象,因为它的情节实在平淡,没有雪米莉那些生猛。试图做业余短篇小说之王后,再读边城,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冲击力来自它内在的生命力。极优秀的小说,可以离开作者,自己成为一个生命体。《边城》就是这样一篇有灵魂的生命体,每次你一读,它就凝视着你,滴翠流绿地走近,瞳孔里有老人,有翠翠,当然还有渡口。
另外一个土人更加诡异,他是废名。这个人被评论者归纳为乡土作家实在有点奇怪,因为他其实极度前卫。他是中国第一个试图将诗,散文,小说三位一体的作家,从而锻炼出一种奇妙的文体。他不用怪字,也不用长句,乍看平淡无奇,仔细一读才发现晦涩无比。只在少数时候,我能用嗅觉追随他的语感,找出下面藏着的矿脉,得到惊喜。
不过,土里土气的作家容易重复自己。沈从文的老婆,当年北大男生追求指数第一的美女,才女,就常常奚落老头子一辈子就那么三把斧,写过去写过来,总在很小的空间里打转转。废名也一样,他承认自己始终没有走出回忆,所有的故事都只是在回忆,这听起来似乎又有点象普鲁斯特。可乡下人的回忆更像一些线而非柱子,温柔暖和但略显单薄,构建不出《追忆逝水年华》那样的奇伟大厦。
那么,仅仅土里土气也是不够的.
其实我想写的还有血气的杰克·伦敦,海明威,古龙;冷气的陀斯妥耶夫斯基,索尔仁尼琴;平心静气的胡适,林语堂,梁实秋,甚至还有酸气的钱钟书,徐志摩。他们,还有上面写的所有气质作家,从童年到现在,从正面或负面,多少影响了我,使我成为现在这样一个文学老青年。
试图用某种气质来归纳他们其实不恭敬,也肯定不准确,我只是想用这种方法短平快地勾出眼中他们的特征,从而折射自己所受的影响。无论如何,是从他们身上,我才看到文字的亮光:抒情则一篙春水兴会淋漓,叙事则电光火石兔起鹘落,议论则击骨刺髓老吏断狱。
他们是我青少年时期文学阅读之路上的珍贵标牌。我永远感激他们。
(斯为少作,收于拙著《十三亿种活法》,发与读者朋友们共享。)
作者:宋石男 专栏作家,西南民族大学教师,为《南方周末》、《新京报》、《东方早报》、《看历史》等平媒撰稿,现在《看天下》开有备受好评的“风物志”叙事专栏,在《南方都市报》开有个论专栏及历史评论专栏,在《新快报》开有“微言宋听”一周微博点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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