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超:社会监督员能否监督出阳光招生?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首批本科招生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他们将独立自主地监督人大的招生工作,可听取本科招生工作汇报,巡视考场和录取现场,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反映意见。(4月23日《北京日报》)

人们常说,教育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在“一考定终身”的大背景下,作为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环节,招生环节的公平可谓是教育公平最关键的一环。相信高考分数的重要性每个人都不会去质疑。

人大首开先河,创造性的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来监督本科招生的工作,令人耳目一新。10名社会监督员的组成来看,既有教育界的专家学者,又有法律界的优秀法官,还有党政机关的公务员、新闻界的媒体记者参加,应该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公信力。

首批10名社会监督员已经正式上岗。随着招生工作的即将开始,社会监督员也将开始履职,这样工作到底会不会起到实际的效果,暂且不谈论,但至少让人们从中看到了阳光招生的一线希望。

笔者建议,这项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将监督员在监督录取考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考虑全面,将制度制定的更加有针对性。例如,怎样确保监督员与考生之间没有利益关系?外地的监督员怎样保证能有效监督招生工作?监督员具体能够掌握哪些招生信息确保起到监督效果又不会导致信息泄密?

目前,我们不能武断地评判这项措施的好坏利弊,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作者:刘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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