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纪委的通报中,这一项是全国案例最多的单项违纪类型———在被统计的1000多个案例中,涉及“公车私用”的有154个,占比达14.2%。(人民网4月19日)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四风”问题的聚焦,公车超标、违规私用等现象近一段时期以来成为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热点。
治理公车乱象是解决“四风”问题绕不过去的重要一环,在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等制度时,应同时防止“公车照坐、补贴增加”的畸形改革。如果不从总量上减少公车,即使治理了公车私用现象,公务用车所带来的费用仍会令人瞠目,如果不能梳理出正确的问责顺序,看起来很美的“组合拳”终不免一拳打在棉花里,其本身也难逃“花拳绣腿”的质疑——只要领导有意公车私用,纵使车辆贴上了标识,对其自身又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有可能又会是走形式,犯了“形式主义”。
各个机关单位究竟应该保留多少公车?这恐怕才是公车改革工作中最应着力的方面。因此各级各部门在公务用车配备时做到“四严控”:严格控制单位车辆编制数量、严格控制车辆排气量和价格、严格执行控购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费用。规范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四明确”:明确公务用车改革资金来源、明确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明确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原则、明确公务用车改革纪律。创新手段,公务用车监督“四保障”:保障组织监督到位、保障公车事故信息畅通、保障监督手段有力、保障公车纪律执行到位。(文/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