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四川 需要政策更需要落实和反馈

作者:雨燕

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政法系统如何更好发挥作用?近日,省委书记王东明利用3个半天时间,专程前往省级政法部门调研,了解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大家对推进依法治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并主持召开政法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来源:四川日报)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国从法制建设到法治建设,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但不得说,这是一个不许经历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推进法治建设的今天,建设法治四川的步伐不容缓。法治建设的四个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始终贯穿于法治四川建设的历程,省委书记王东明此次的调研,贯穿了法治建设的四个方面,既有政策的保障,又有落实和反馈,吹响了法治四川建设的又一次号角。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健全,最高法《宪法》为各项法律提供典范,不断的完善的法律体制为有法可依提供坚实的保障。省委书记王东明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十八大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彰显的是有法可依的凭借。法律是死得需要活人去执行,王东明书记在此次调研中还要求发挥政法机关人员和律师的作用,让懂法的人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法治建设服务。

调研中王东明书记在做强调时谈到,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提高全省政法工作水平提供坚强保障,政法机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就是要有法必依。法律不是一纸空文,既然制定出来,那么就要以此为据,躬身力行进行执行。同时王书记还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为有法必依提供制度保障。

执法必严就要求政法机关、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主动抓、严格管。执法人员自身硬,坚持严格要求、教育、管理,监督,全面体现执法必严。

王书记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犯罪,让法治的成果显现出来,这是对法治建设落实的一项反馈。王书记还谈到,必须坚定的执行法治四川的建设,同时要反馈法治建设的成果。一件事情不能虎头蛇尾,更不能在执行中销声匿迹,更不能欲盖弥彰,有落实就一定有结果,有结果就一定有反馈。只有在执行中不断重复这个过程,法治四川的建设才会有成效,才会出成果,才会推动四川的各项建设。

对于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深化改革的攻坚期、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的我省,严峻的安全稳定形式也不利于发展,平安建设任务仍然繁重。但是挑战就有机遇,依靠法治解决我省的种种社会矛盾,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四川的发展必将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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