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隐形腐败手段早已令群众深恶痛绝。如今,中纪委官网在“每月e题”栏目主动发邀,请您来晒一晒身边那些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曝光那些改头换面的腐败手段。(人民网4月7日)
“隐形腐败”种类繁多,有为官员或者公职人员出国旅游提供“赞助”,报销各种费用的贿赂;还有借领导生病住院或老人病故之机“慰问”、赠送高雅贿赂如文化艺术品、珍稀古玩;还有给领导的题词、发言刊登或文章出书提供稿酬、润笔费;或让领导挂名参与经营管理、入干股或虚假集资,按“股”分红等等。
这种隐形收入的特性,决定了其更隐秘,易于逃避惩处,因而也具有更大的危害性。笔者认为应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实行权力阳光化,公开权力清单,让公职人员公开接受人民监督。
要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已经成为反腐败的共识与行动,在治理“隐形特权”上,规范是最重要的权力运行法则,公开是最有效的防腐剂。不断完善制度设计,让干部办事依规依法,让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下,那么“身边人腐败”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消除这一顽疾也就指日可待。
作者: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