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或许没想到,自己丢官被判刑,还引出24人职务犯罪案。25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十大反贪精品案例,黄平犯四罪被判刑案入选。(中国日报网,3月26日)
黄平时任交通局局长时,利用上下级权属关系长期威逼某女下属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强奸一事因女下属的怀孕而爆发。“东窗事发后”,当地立即着手进行调查,没想到这一起看似简单的强奸案,背后却深藏着数几十起的职务犯罪案件。其间囊括黄平时任交通运输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个人贪污和伙同韩桂平等人共同贪污176.6万元,此外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15万元,私分虎门交通分局国有资产41.2万元。
最终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对黄平判刑18年。据当地检察机关介绍,此次案件是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查处的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当地历年罕见。
笔者想说,是不是现在的信息发达了,各方面的先进性和时代性都展现出来了,连犯罪案件都十分的先进,能尽量的规避很多犯罪案件,黄局长一人身上犯下这么多的罪,之前都没被发现,也没被人检举出来。
一方面是作案官员的手段比较先进和前卫,隐蔽性比较好,没别人发现,另一方面应该是监督部门没尽到职责吧,没出事之前,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管不管无所谓,或者是和官员同一鼻孔出气,拿到好处,像这样的大案件,牵扯人数如此之多,涉案数起,肯定再隐蔽规避的案件,也有其暴露的一面,之所以没被人发现,也没有被举报,相信这其间遮挡的问题还十分的多。
我们国家一直在提倡反腐,但是却层出不穷、接踵而至的出现新案件,官员自身严格要求外,国家的监察部门也必须同时给予监督,以第三方外界压力积极监管起来。
作者:小米渣
若真反腐,只有把腐败温床连窝端掉才有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