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瓴:喜看“查案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新变化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3月22日发布消息: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就在同一天,当地省委机关报刊发了一篇署名“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姚木根”的文章。由于被查消息与文章见报同在一天“甚为少见”,迅速在网上引发热议。对此,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说,“这较好地诠释了‘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不是一句空话,”,“上面要采取组织措施的时候,才跟省委打招呼,随即就在中纪委网站公布。此时的《江西日报》,当然不知道。这时的不知道就对了。”(《南方都市报》3月24日)

一直以来,在坊间有这样一句话形容纪委监督的尴尬:“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这无疑暴露出一个问题,“同级监督”存在着一定制度缺陷.这就给一些党性观念不坚定的人留下了可乘之机。

姚木根这只大老虎的“突然”落马,再次彰显了中央反腐铁的决心和铁的手腕,更让我们看到了反腐机制健全带来的新变化、取得的明显成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为了为治本赢得时间,当前,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处查办腐败案件仍是纪委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所在。按照以往的习惯性流程,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而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只要上级纪委决定立案查处就能马上办,不用再像原来一样,等同级党委的意见,从而形成对地方党委的制约,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正是有了中央这样的制度设计,才会让姚木根这样祸国殃民的大老虎“突然”落马。

“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还能防止走漏消息。现实中,一些反腐败的举措很好,却因为知悉内幕的人走漏风声,致使个别腐败分子或卷款逃匿到国外去,或销毁证据,增加查案的难度。实行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制度查处腐败案件,更有利于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稳、准”直击腐败分子的要害,让其“在不知道中”落马,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刘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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