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举行“构建诚信,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失信人员从业惩戒规定(试行)》的相关举措。《规定》罗列了40种失信行为及惩戒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人员两年不得晋升。失信惩戒自《规定》3月19日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民网 3月24日)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官方网站推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倒逼“老赖”主动偿债履行义务;随后人民网也推出“老赖”黑名单排行榜,进一步发挥媒体价值、提升威慑作用。“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不仅仅是一句话,它正在成为事实。
古语有言,“不信不立,不诚不行”。诚信固然是要靠道德束缚的“软绳子”,但更需要制度的“硬笼子”。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作为社会管理、社会发展的核心,更需要建立起诚信体制,否则对整个机关群体形象、整个社会风气都会造成不良影响。南宁市出台机关失信惩戒《规定》有助于推动机关信用体系建设,可谓顺民意、得民心,对此网友纷纷“点赞”。
《规定》中罗列了40种失信行为及惩戒措施,其中严重失信行为10种、较重失信行为14种、轻微失信行为16种。《规定》中明确将失信人员的信誉度与其考核制度、职务晋升、报考资格等直接联系,让其工作、生活处处受限,真正感受到“一处失信,多处受制”。
要筑牢这只“硬笼子”,还需多管齐下: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舆论、教育等多种手段,形成治理机关失信行为的社会合力;要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对机关失信人的经济利益、个人名誉、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限制;同时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评估机制和信息反馈收集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适用性。切实建立起“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机关诚信体系,以“硬笼子”关住“机关失信”。
(文/李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