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3月20日电 (记者罗艾桦)19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云区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锡全等5人、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等23人涉嫌受贿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梁锡全、周本财有期徒刑八年和七年,其余26名村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此前,高增村村委会主任戴敏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据检察机关通报,2012年,广州市查办的村支书、村主任、经济社社长和村财务人员共占到查办总人数的48.4%,部分地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不幸滑落为涉农职务犯罪高发群体。(《人民网》3月21)
基层是党的执政基础,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主人。基层中、群众中,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和智慧。我们不断的呼吁,不断的提倡,不断的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有“基层精神”,要将自身深入到百姓群中去,要切实加强自身的“基层修养”和“基层文化”加强对基层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助,并注重吸收、吸纳来自基层的宝贵经验和成功做法,依靠基层和群众共同推动中华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繁荣。即使我们时常都在提,时常都在呐喊,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将“基层”二字放在心中呢?又有多少干部是真正拥有“基层作风”呢?即使是基层的干部也并没有做好,村官被报“贪污受贿”的例子太多。广州明星村的村干部“碉堡式受贿”就是一个典型的抛弃“基层作风”的例子,这类人不配作为党员干部,不配作为基层人民的代言人,是必须要清除的“恶性势力”,是必须要拔除的“社会蛀牙”。
为什么会发生村干部腐败案件频发不穷?首先,因为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形同虚设,使很多村干部有恃无恐,集体自肥;其次,广大村干部法律观念淡薄,对于何为贪污受贿似乎没有认识清除,没有想过事情的严重性,因而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第三,村干部的素质不高,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政治素质,导致他们没有群众意识,所以,要不断加强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力度,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提升广大基层干部的素质。在新形势下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基层作风”建设是十分迫切的。
(文/赵易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