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哲:常晒“三公”账本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18日,广州市本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已经进入到全口径公开阶段。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8日22时,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已有85个市本级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市委部委办局、市人大、市政协、市中院、市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账本和“三公”账本。(3月19日 人民网)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政府及其部门预决算公开普遍关注,特别是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境)为代表的“三公”经费开支,年年都是热点,但却年年破题乏力。今年,国务院明确要求中央各部门及地方政府须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接受公众监督。把“三公”经费预决算拿出来“晒一晒”,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打造“阳光政府”形象的有效手段。

公开,无疑是进步。把政府花钱放入“鱼缸”,体现建设透明政府、责任政府的主动选择和积极姿态。更重要的是,“公开—监督—回应”的互动,能提升公众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进而促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三公经费”,公开只是开始。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主动及时地回应公众质疑,期待政府部门能积极有效地厉行节约,更期待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首次公开能成为一个契机,推动行政成本走向合理,推动财务制度走向透明。

如何确保“三公”经费的亮相不“卡壳”,接下来就成为我们需要从制度上考虑的事情。包括“三公”在内的预算公开的目的,不仅是让公众知道纳税人的钱政府是怎么花的,更重要是通过公开遏制政府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使纳税人的钱用在该用的地方。为此,需要完善预算公开的制度和程序,在问责上下工夫。第一,建立硬性约束机制,对不能按时公开的部委以及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的,要进行严厉问责。第二,立法规定预算公开的内容、方式、主体、时限、说明语言等,并由各级人大对“三公”消费预算进行审定,确定细化标准,以做到通俗易懂,一目了然。第三,强化人大审查监督的力度,各级人大要承担起对“三公”消费的监督责任,同时突出审计独立监督的职能。这就需要我们尽快修改《预算法》、《审计法》等法规,使之相衔接和配套,成为能真正实施和违法后追究责任的法律。

(文/王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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