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廉政食堂”谨防“新瓶装老酒”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严禁党政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通知还要求各地推进单位食堂节俭用餐,鼓励餐饮企业积极发展大众餐饮。(人民网 3月23日)

于是各地悄然建起的“廉政食堂”,以公务用餐文明打破铺张浪费的恶习,引领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廉政食堂”作为治理公务接待失度的举措,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既压缩了公务消费支出,提高了财政的使用效率;又改善了机关作风,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同时少了吃喝上的“腐败”,也重塑了党政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实可谓“一举多得”。

但是也有人担心,“廉政食堂”能否长期有效运行?是否会出现“新瓶装老酒”的现象?有这样的担忧也不无道理。“廉政食堂”纵有千般好处,但倘若被接待的上级领导不满意,且这种不满意有可能变为“卡下级项目”、“卡下属官帽”的手段,那么下级干部焉能不忌惮?由此,“廉政食堂”就有可能“新瓶装老酒”:或是“矿泉装茅台”、或是“饭盒装鲍鱼”、或是私设豪华包间甚至直接请大厨“私人订制”,这些现象都需加以警惕。

尽管当前“廉政食堂”已经有相关制度和上层的强力支持,但是最终决定“廉政食堂”能否长期有效运行,能否预防“新瓶装老酒”现象,根本还是在于对接待经费的公开和对权力运作监督上。要加强对接待经费的管理,定期公布“廉政食堂”的消费明细;将党内监督与政府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制约和监督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加强对官员权力的制约,杜绝官员因为“吃不满意”而给下级“穿小鞋”的现象。

只要制度制定得完善、督促检查得过硬、领导带头搞示范,相信定能预防“新瓶装老酒”的现象,让“廉政食堂”真正发挥作用,促使官员干部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文/李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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