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克里米亚的公投,指责其是俄罗斯霸权的人们一般抓住两个问题,其一是俄罗斯在公投之前已经派兵进入克里米亚,其二是在公投期间,监督者大部分是俄罗斯监票专家,而欧安会(欧洲安全与合作委员会,OSCE)监督团早就被挡驾。
于是人们当然可以指责,现有武力威慑,后有不公正的监督,公投的结果还能是公正、光明的吗?
不错,有了这两个因素,公投的结果是难以服众的。但是,若是没有这两个因素,是不是公投就会有所不同?以笔者来看,这两个因素不过是俄罗斯为了万无一失而上的双保险,其前戏已经做足,即使不派兵,不将欧安会的监督团拒之门外,公投的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变化。
也就是说,公投是做给世界各国看的,或者说是获得一个名分,有无公投,克里米亚都注定是俄罗斯的。远的来说,如果1783年俄罗斯没有吞并克里米亚汗国,如果1944年斯大林没有把克里米亚鞑靼人全体流放,然后让俄罗斯人填充其地,俄罗斯会有底气搞公投?从近来说,如果俄罗斯没有足够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压制乌克兰,如果欧盟和美国会有直接参与乌克兰局势的实力和兴趣,俄罗斯还可能放心地搞公投吗?
就如69年前发生的外蒙古公投,就是前苏联在前戏做足的情况下高调推出的压轴戏,无非是将已成的事实赋予国际法的名分罢了。
苏联在外蒙古的前戏,从远来说,在1921年便开始。那一年白俄男爵恩琴率所部进入外蒙古,迅速击败了中国驻军,建立了由其控制的傀儡政权。哲布尊丹巴八世活佛秘密派人前往北京,希望当时的北洋政府能够出兵驱逐恩琴,可北洋各派军阀推诿扯皮,军队迟迟不能开拔。而苏联却迅速出兵,将恩琴剿灭,并扶持蒙古人民革命党建立了政权。
当时,外蒙古还是中国领土,苏联此举自然是无理,于是便声称,自己出兵是为了“尊敬中俄两国主权,以去除公敌,此公敌即白军领袖恩琴是也。现白军聚集蒙古中央,以抵御俄军及华军,军事日形扩大,致使俄军不得不经过蒙古边境,以与彼战。查俄军与恩琴作战,实于中国有利而无害,俄共和国为协助中国起见,去除匪徒,而保存中国主权,此为俄军与恩琴作战唯一之原因,一俟大功告成,俄军即退出蒙境,俄国政府以为恩琴亦为中国之敌,此次与彼作战,实足增中俄两国之睦谊,而益臻亲善也”。
说是要亲善,作战之后要撤军,但其军队却一直留了下来。到1925年,苏联驻华大使加拉罕才通告北京政府外交部,说“苏联政府得蒙古当局之同意,开始由外蒙古撤兵,业已撤尽”。但所谓“业已撤尽”,不过是障眼法。
当年4月10日的《新闻报》在获得情报后,做了如下报导,指出苏联“所有驻防蒙境军队,迄今尚未有撤防准备。此间接坐俄侦报,称苏俄在外蒙,实力至为雄厚,即库伦一处,著有俄军亦有3000余人,其余各要地,亦均有重兵防守。现虽日日佯言撤兵,而探其举动,殊难取信。近俄政府欲使俄军详悉外蒙地理起见,由上乌金斯克起,经恰克图、买卖城以至库伦各地,所有驻防俄军,时常令其换防,并在各该地方实地操练……”
有了军队驻扎,苏联开始操控蒙古的一切,先是镇压对其不满者。从1922年至1932年,外蒙古爆发十余次针对苏蒙政权的起义,尤其是1932年,蒙古西部科布多、巴彦乌列盖、戈壁阿尔泰、乌布苏四省的数千名喇嘛发动武装抗暴,牧民纷纷参加,参与者达数万之众,迅速蔓延到中部和东部地区,时间长达三年之久,甚至导致大量蒙古人民革命党、青年团的党团员脱党、脱团参加。《蒙古人民共和国史纲》记载,有13157人自动脱党,基层支部从910个减少到282个,党员人数从44000名减少到7976名——这场暴动几乎颠覆了苏蒙政府,最后还是靠苏联红军用飞机坦克直接参战,才镇压下去。
而在镇压完大规模反抗后,1937年在苏联专家的指导和三万苏联红军的监督下,蒙古开始了肃反运动。运动波及了社会各个阶层,无论是高级官员还是普通牧民都不能幸免,目前官方的统计的数字,是3.6至5万人被屠杀,但这个数字被研究者普遍认为估计过低,因为在1918年,外蒙古的人口为647504人,而到1945年公投之时,有投票权的“公民”是487409人,刨除未成年人,损失的人口绝不仅3-5万人。
可以说,在1945年公投之前,外蒙古已经没有敢于违逆苏蒙政权的人了。
而公投要涉及的另一方中华民国呢?因为一个堪比巴黎和会“分赃会议”的雅尔塔会议的召开,美、英、苏瓜分了战后利益,而中国已经被作为给苏联的酬劳送了出去:已被苏联控制的外蒙古的现状须予以维持,日本原在中国东北的铁路、港口权益由苏联接收。《雅尔塔协议》签订4个月之后,民国政府才知道其内容,虽然表示绝不能接受,但一方面美国已经提出对协定不能不予以支持,一方面苏联进军中国东北,控制了东北全境,民国政府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于是,1945年8月14日,中华民国政府与苏联政府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民国政府在获得“日本投降以后,苏军当于三星期开始从东北撤军,并在三星期内撤完”的承诺后,表示“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愿望,中国政府申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向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如此局势之下,谁都明白,公投不过是做做样子。
即使最不情愿的民国政府,在派出公投参观团之时,便以定下了走过场的基调。
1945年10月9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国防最高委员会常务会议第一次会议联席会议通过了派遣代表团观察外蒙公民投票的决定。在决定中,国府要求参观团对投票过程“不事干涉”,如果“其投票区域超出现在之边界地区之外时”,则“发表声明并向苏联、外蒙对边界问题提出保留备忘录”,并言明“承认外蒙独立之时间必须待外蒙代表团到渝仃约等交涉完妥后再行承认,不可太早”。勉强算是反抗的的举动,不过是“只能称呼‘外蒙古’而不用‘蒙古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发言时应用中文”而已。
代表团由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任团长,成员有蒙藏委员会委员兼蒙事处长楚明善、军事委员会高级参谋马瑞图、航空委员会政治部主任简朴、军事委员会高级参谋马瑞图、航空委员会政治部主任简朴、国际问题专家刘驭万、外交部科长贺之俊、内政部技正傅角今、内政部秘书许正直、中央社记者刘剑、翻译萧绍何、医官卢思浚、总务兼会计陈鼎诚组成,共12人。
10月18日,观察团到达乌兰巴托,受到蒙方高规格接待,享受宴席并观看电影,并被告知,公投将在10月20日早6时开始,至当晚12时结束。外蒙古最高领导人乔巴山更是对雷法章言道:“至少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民投赞成票”,雷法章日后回忆说,乔巴山显得很自信,其实所谓百分之九十以上投赞成票是谦虚了。
10月20日,公投开始。观察团分为两组进行观察,雷法章、楚明善、马瑞图、简朴、许正直、刘剑等6人观察乌兰巴托市区,而傅角今、刘驭万、贺之俊、萧绍何、卢思浚、陈鼎诚等6人赴乌兰巴托西南135公里的龙桑姆镇观察。
据观察团的记录,公投采取的是记名签字的投票方式。每张投票薄上用蒙文书写“蒙古人民为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而证实个人之愿望”,落款为“蒙古人民共和国某省(市)某县(区)某乡(某户)”,每张投票簿分有“第几号”、“姓名”、“赞同”、“否”、“备考”等5个栏目,凡赞同独立者即在其本人签名栏之一行内签名于“赞同”栏,反对独立者则签名于“否”栏,且每个投票所“亦有苏联籍工作人员。”
当天投票结束,21、22两日为计票日,在此期间,观察团被招待观看歌舞,参观学校。到22日傍晚,计票结果公布:“全国投票拥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独立的有487409票,即战全部参加公民投票的人数的100%,投反对票的一个也没有。”
10月24日,观察团返回重庆,通告公投结果。12月13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就外蒙古独立一案通过决议:第一,1946年1月15日以前完成承认手续;第二,1946年1月15日左右承认外蒙独立,并希望现在内蒙境内的外蒙军队于承认前完全撤回外蒙境内。
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发表公告:“外蒙古人民于民国卅四年十月廿日举行公民投票,中央曾派内政部次长雷法章前往观察,近据外蒙古投票事务人员之报告,公民投票结果,已证实外蒙古人民赞成独立,兹照国防会最高委员会之审议,法定承认外蒙古之独立,除由行政院转饬内政部将此项决议正式通知外蒙古政府外,特此公告。”
至此,曲终人散,尘埃落定。
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班布尔汗,蒙族,历史作家,著有《最后的可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