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笑:为群众办好事 是“责任”不是“任务”

每位党员至少为群众办一件好事。昨日,记者从惠州市惠阳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获悉,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该区正式印发了《惠阳区“聚党心、心连心、暖民心”活动实施方案》,计划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的谈话形式,让党员干部与群众、服务对象、生产一线职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意见建议。(《网易》,3月18日)

现如今我们干工作总把为群众办好事挂在嘴边,也许这是一种鞭策,一种激励,但我要提醒的是,做为一名普通基层工作者,很容易有“虚荣心”,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应该被群众接受,得到群众认可。一些干部工作久了,压力大了,很容易把不良情序带到工作中,伤害了群众,委屈了自己。明明办的是一件很容易让人理解的好事,为什么到头来得到群众的埋怨?我们要反思一下,在工作中与群众交谈的表情上?眼神上?态度上?我们是做了些好事,但更要记住,我们是做群众工作的,这些好事远远不及一颗真诚的心。

为群众办好事需要我们全身心的投入,急群众之所急,办实事好事。面子工程是不可取的,往脸上贴金只能让我们背离群众。对于自主创业的失业群众,我们不仅要资金帮扶“带进门”,还要项目支持“扶上马”,对于维权索要工资的农民工,我们不单协调讨要工资,而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居民区环境卫生差了,我们在清扫的同时,建起垃圾池。为群众办好事,不要挑,只要能做只管去做,用一颗纯粹的心。

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就是要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如果仅仅简单的一竿子到底,分派任务,这样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工作的心态难免会为了完成任务而为之,能否切实办好事?

因此,正确认识为群众办好事,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心底处,感情上,投入上来反醒的,是否为群众办好事,是需要我们在工作中、群众中去验证的。

(文/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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