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蚌埠市纪委纪风办已调查核实蚌埠市交通局一名副县级干部公车私用情况,并称已经给予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全市通报,并加倍收取油料和车辆损耗费3000元。至于当事人姓名职务,蚌埠市纪委表示只是局属单位的一名领导,不方便透露其他信息。
又是一个“不方便”!19日人民网刚刚报道了在昆明五华区“城管科长吃霸王餐”事件调查中,一名纪工委书记表示对涉事干部身份的“不方便透露”。连续两天,“不方便”接踵而来,这让人搞不懂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已是时代趋势,怎能让信息公开承受“不方便”之重呢?
面对干部公车私用情况,蚌埠市纪委采取了“党内警告”、“全市通报”等措施。姑且不论此种处理是否妥当,选择了“全市通报”,就应该如实贯彻,向全市人民作出正式的公布。面对媒体都不敢言,当地纪委所指的“全市”又当何解?是向全市的鸡鸭鹅狗猫通报?还是向全市的花儿小草通报?既然不想公开通报,又何必作出“全市通报”的处分呢。
纪委三缄其口,更让人浮想翩翩。口头称已处分,又不说是具体谁谁谁,公众如何知道真有此事?如何接受群众监督?假设即使没有处分,纪委官员也说给了处分,群众还不是一样被蒙在鼓里,还得听官员们之间的“双簧”表演。
在这位官员看来,之所以“不方便”,一个原因恐怕是不想“得罪”某人。对他来说,官场“人情世故”可是一门“学问”,同志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没必要再揭别人的底。另一个原因,应该还是特权思想在作祟,觉得没必要公开,这才是根本所在。
历史上就有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说法,体现着封建时代信息没必要公开的特权思想,时至今日影响犹存。少数官员对信息公开抱有怀疑态度,甚至是“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我想怎样公开就怎样公开,想公开多少就公开多少”。纪委官员的“不方便”,看似“委婉”,却像一记重拳,让信息公开之路不能承受!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这是为信息公开之路点亮的灯塔。不妨让当地纪委官员们再复习复习,让灯塔首先照耀下被处罚者的姓名和职务,怎样?
作者:冬月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