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哲: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刻在心中

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是在深刻总结我国民生工作实践基础上的重大理论创新,体现了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科学认识,体现了对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深刻把握,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3月12日 人民网)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从成立那一天开始,我们党就抱定了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使中国人民从被压迫被奴役的苦难中解放出来,获得当家作主的权利;我们党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为中国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英勇奋斗的过程;我们今天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是我们党建立以来始终坚持的根本宗旨。在夺取政权的日子里,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建国后,我们党代表人民执掌了国家政权,各级党组织和相当一部分党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要坚持立党为公的宗旨,就必须将其具体化为执政为民的实践。否则,就会失去民心,动摇党的执政地位。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以权谋私,不然,就会犯错误,甚至腐化堕落,滑入犯罪的深渊,沦为人民的罪人。

笔者认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的生活和工作中去,而不能只是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讲在会上。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群众是最讲实际的,他们往往是通过自己所关心的事情能否得到解决,来看自身利益能否真正实现并得到有效维护。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也唯有此,才能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落实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文/王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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