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云南省副省长沈培平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相比其他落马官员,沈培平受人关注的一点在于他的学历。沈培平毕业于保山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算是标准的文科生,沈培平于2004年至2007年在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自然地理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并直接获得理学博士学位。同年12月,他被聘为“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科建设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资源学院兼职教授。(人民网3月13日)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对博士学位授予的资格要求中,开宗明义第一条即是“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在未明确获得硕士学位的前提下,暂不考虑文科跨理科的难度,沈培平的授博资格已然存疑。
近年来,领导干部读研或者读博的现象已是蔚然成风,一些官员的学历年年看涨,文凭越拿越高。无疑,官员注重理论素质的提高和知识更新,在职刻苦攻读获取更高学位,值得鼓励和提倡。可是,有不少官员平时不学习,却千方百计地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公款,与一些高等教育机构“合谋”,在短期内“大跃进”式地完成了“知识化”任务。
官员学历造假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行为,不但损害了高校的学术风气,助长了官员造假之风,也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和信用基础。那些身居高位或者准备身居高位的官员们,之所以要混一张这样的文凭,显然为的不是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而是想找一块垫脚石,为升官铺平道路。沈培平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笔者认为,干部管理和选拔都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对文凭要有正确的认识,它最大的价值在于起点标准。要解决官员学历造假问题,一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另外,对高等教育机构招生进行经常性的、彻底的清理,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来进行教学、考试和学位授予。二是建立健全假文凭惩处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于利用公款获取学历等现象接受举报后及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树立正确的学历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结合”德能勤绩”等项全面客观地综合评定,重学历但不能惟学历。官员进一步的工作能力,不是体现在是不是又取得了什么高学历上,而是体现在其工作上有没有新业绩上
作者:寒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