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古代中国公务员的奢侈工作餐

(资料图:机关食堂,图片源自网络)

日前,一网名为“县区公务员”的网友在红网论坛发帖:《晒晒咱政府机关食堂工作餐,看看公务员待遇都多好》,用多张图片展示了“湖南某区政府机关食堂工作餐”,称工作餐标准是8元,二荤一素一汤。补贴4元,个人出4元,菜谱如洋葱炒蛋、木耳炒肉、花菜炒肉、辣椒煮鲢鱼、血鸭等。帖子还强调,“内容客观、真实,别无他意,只是将县区一级公务员的真实生活公布于众,让大家有更多更深的了解”。

帖子引来众多网友围观,并惹来争议。有网友表示工作餐太差,“菜品太少,8元的标准质量应该比这好点”,“清汤寡水,品相也差,与公务员身份不配”,还有网友对此帖产生质疑,“还没我们乡下的好,装的吧”。

这些评论的言外之意是,公务员的工作餐比展示的更好才对,或是应该更好。于是有人会问,怎么个好法才算更好呢?我想,要让大家对公务员的工作餐有更多更深的了解,还应该了解一下古代公务员工作餐的来龙去脉吧。

古代,当公务员的另一个好处是“吃饭不要钱”,在上班时间内,可享用一顿、甚至多顿免费的工作餐(区别于迎来送往、宴会之类的公款吃喝)。按照唐代崔元翰《判曹食堂壁记》的说法:“古之上贤,必有禄秩之给,有烹饪之养,所以优之也。”将公务员吃喝,如免费工作餐视为天经地义,必须优待的事。

这里说所的“古”是从何时开始的呢?据《饮食与中国文化》记载,我国的“工作餐”制度,最早可追溯到东周时代。《国语•楚语下》记载:“楚成王闻子文之朝,不及夕也,于是每朝设脯一束、糗一筐,以羞子文。至于今令尹秩之。”子文为楚成王宰相,饿肚上朝,成王就为他每天准备熟肉干粮,后来形成惯例。但,这是只给宰相的赐食,其他上朝者并没有,更像一种特别照顾,不算是工作餐制度,且也没有机关食堂。(注1)

西汉时,朝廷搞过“廪食太官”之类的恩宠(《汉书•贡禹传》),皇帝在宫廷让御膳太官给官员弄点伙食,可天子请客的事毕竟非常例。官吏上班时间的吃饭问题,要自己想办法解决,或是回家吃饭,或是自己带饭,或是家人送饭。譬如,北宋初年编篡的《太平御览》卷四百二十六中,引《广州先贤传》曰:“疏源,字玄流,南海人。出给郡役为户曹佐。源性廉洁,家贫,饷晏不至。同第人饷先到,呼之共食,源未尝听。”讲南海人疏源,任南海郡民政科副科长,有时家人还没有送饭来,同事们的饭菜已送到了,招呼他一起吃,他不肯。这就是典型的家人送饭的情形。

但长此以往,我们能想象到的弊端,一是同事之间不太好相处,有人饱食,有人饥肠辘辘,双方都不好意思;二是无论送饭进来还是外出就餐,搞得机关像随意进出的场所,很不严肃,而且还可能泄露政府的信息;三是用餐时间不一,可能因吃饭问题耽误工作,影响办公效率;四是官吏各吃各的饭,彼此不推杯换盏,推心置腹,或酒后吐真言,缺乏思想情感上的交流沟通,不利于团结。想必后来搞机关食堂将这种弊端考虑进去了。

据完颜绍元先生考证,完整意义上的机关食堂制度,自唐初开始确立。这一套“烹饪之养”制度的规范性称呼叫“公厨”。起初实行的原因,据唐人崔元翰《判曹食堂壁记》记载,是唐太宗李世民“克定天下,方勤于治”,决定延长早朝时间。原先早朝时间是卯时(早晨五至七点),议程多的话,一般在辰时(早上七至九点)就结束了,官员早朝后正好吃早饭,然后去各自所属的机关“署事”(办公),所以退朝又称“退食”。《诗经•召南•羔羊》有“退食自公”一语,朱熹解释:“退食,退朝而食于家也。自公,从公而出也。”现在会议时间拖长,就耽误了大家的吃饭时间,唐太宗不发误餐费,而是在金銮殿的廊庑下设食堂,“聊备薄菲”,是为“朝食”,免费款待大家。(注2)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食时或蚤时;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晡时。”(注3)食时在辰时(早上七至九时),晡时在申时(晚七点至九点)。这个也可以从北魏时期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得到验证:“一日不再食而饥,终岁不制衣则寒”中的“再食”就是吃两顿饭的意思。这么说,早上这一顿“朝食”相当一天中两次正餐之一,很是重要。

也就是说,古代官员上早朝前,如果肚子饿,会垫垫肚子,据陈继儒《辟寒》记载,唐代宰相刘晏,冬天上早朝途中,曾买点小吃,掩于袍袖食之。但因为工作原因耽误了官员吃早饭时间,皇帝出于可怜爱卿,赐给饭食,是为工作餐。唐代这顿工作餐是在廊庑下设食堂,所以又称“廊餐”。据《唐六典》卷四所载,享受“朝食”的官员,按品级高低订有标准,如四至五品的标准是菜肴七盘,细米二升,面二升三合,酒一升半,羊肉三分,瓜两颗,余酱、醋、盐、豉、葱、姜、葵、韭等调味品各存差;六至九品的标准是菜肴五盘,白米二升,面一升一合,油三勺等等,远不只是“四菜一汤”。参与朝会的官员品秩高低对号入座,服务员举着托盘,把各人该得的一份送上,一顿肴馔丰富的工作餐就到手了。大家“升降坐起,以班先后,始正位秩之叙,礼仪笑语,讲义往复……樽俎静嘉,燔炮烹饪,益以酒礼,始获僚友之乐。卒事而退,举欣欣焉”。(柳宗元《县新作食堂记》)上面提到的四点弊端顿时消解。

这么多东西吃不完怎么办?可以打包带走回去给家人享用。唐代赵璘《因话录》卷三记有一事:“新野庾倬,贞元初,为河南府兵曹。有寡姊在家。时洛中物价翔贵,难致口腹,庾常于公堂辍己馔以饷其姊。始言所爱小男,以饷之。同官初甚鄙笑,后知之,咸嘉叹。”就是讲贞元初年,洛阳物价上涨,一般人家吃不起好东西,河南府兵曹庾倬每次将工作餐省下的食物打包带回去,给家中的寡姐吃。起初,同事们笑他寒酸,知道实情后,对他的“光盘行动”非但不嘲笑,还给予赞许。

有时候退朝较早,又还没有到吃“廊餐”的点怎么办?那就要么各部门的官员互相交流一下工作,互相协调请示一些事务,也可以先回衙府休息一下,反正有些政府部门要么就在宫禁之内,要么是毗邻营禁。唐高宗时,某日,尚书左丞杨昉刚退朝回衙府,就有人堵住他讨申诉批复,杨昉说:朝会刚散,还未吃朝食呢,等吃过饭再认真办理。诉者说:“公云未食,亦知天下有累年羁旅诉者乎。”杨昉刚于是遽命案立,批之曰:“父杀隋主子诉隋资,生者犹配远方,死者无宜更叙。”因早饭未吃就办公,“时人深赏之”。(《大唐新语》卷一)

后来,唐太宗这个工作制度被推广到了京师其他官署和各级地方政府,以后朝均沿袭了这一制度。晚唐蔡词立在《虔州孔目院食堂记》里称:“京百司至于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则有公厨。”称呼也各有不同,如“县食堂”、“判曹食堂”、“孔目院食堂”、“节度使院食堂”等。另外,有些地方“公厨”在为官员们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还另办专供吏员即一般吏员或办事员吃饭的食堂,称“吏厨”或“佐史厨”“府史厨”等。(注4)

宋代公务员的工作餐也叫“廊餐”或“廊下餐”,宋代官僚福利待遇丰常优厚,在“廊餐”上绝不输其他朝代。据《宋会要》记载,“廊餐”安排在左、右勤政门北的东、西廓下,文官坐东廊,武官坐西廓,排场非常大。

元代也沿袭“廊餐”旧制,当时的京师官员傅若金在《寿王左丞》诗中云:“焚香凤阁春开宴,鸣玉龙墀午散朝。”描写的是官僚吃过朝食人散朝之后,已经是中午了,看来这朝食花费的时间不短。

据朱国祯《视朝赐食》记载:“太祖每旦视朝奏事毕,赐百官食。”在洪武初年,朱元璋体恤官僚大早起床参加朝议,在每天退朝之后,在奉天门或华盖、武英等殿设工作餐恩赐百官,参加朝议的各衙门大小官员都有份。

清朝官员的工作餐相当优裕。戏曲理论家齐如山先生得翁同龢介绍,入北京同文馆修业,这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附设机构,该馆“饮食最优,六个人一桌,共四大盘,六大碗,夏天一个大海(大海碗?),还有荷叶粥果藕等等。冬天则无大海,而添一个火锅。盘碗中的菜不必说,单说这个火锅,共分三种,任凭学生点要,一是什锦锅,二是白肉锅,三是羊肉锅,所有各种羊肉片、鱼片、肝片、腰片及鸡蛋、冻豆腐等等,合着一切作料应有尽有,总之跟从前北平正阳楼一样,吃不够再添。这还不算,如果不愿吃,仍可随便要菜,不但此,倘有熟人来亦可留饭,也是随便要菜,不但吃饭一文钱不用花,连赏钱都没有。”(注5)

乾隆年间,某些肥缺部门的机关食堂奢侈得让人吃惊。清人欧阳兆熊在《水窗春呓》中描述当时各地河务机构的食堂,“其肴馔则客至自辰至夜半不罢不止,小碗可至百数十者。厨中煤炉数十具,一人专司一肴,目不旁及”。什么意思呢?就是讲河务机构的食堂,从头吃到尾,吃到半夜都不消停,小碗就有一百多个。更为夸张的是,每个厨师只做一道拿手菜,厨房里煤炉数十具,各人做各人的,目不旁及。排场之气派奢华可想而知。

工作餐如此丰盛,非常受官吏的欢迎,机关食堂就要长办下去。但是,长此以往,还是给财政不少的压力。《唐会要》卷五三记,高宗龙朔二年(公元662年),宰相们曾以“政事堂供馔珍羹为题召开会议,讨论削减伙食标准,马上有人反对说:“这顿丰盛的公餐,是皇上对中枢机务特别重视的示。如果我们不称职,就该自请辞职以让贤能,不必以减削标准邀求虚名。”于是罢议。(注6)

明朝也曾因不堪财政压力而一度取消工作餐。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礼部官上奏光禄寺,“职事众多,供亿为难,请罢赐”,遂停止早朝工作餐的惯例。明人余继登《典故纪闻》对此亦有记载:“洪武间,朝参官皆赐食”,但“至(洪武)二十八年十月,以供给为难,始罢之”。但据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这一传统并未被取消,而是改为每月的朔、望日,即每月的初一、十五赐百官食,且经历永乐、洪熙、宜德三朝,直至正统七年(1442年)光禄卿奈享奏请方罢之。(注7)

公务员工作餐的伙食是如何开支呢?大体而言,“廓餐”的经费由国家财政在预算内拨款。“百司官厨”用稳定的预算外收支科目。地方“官厨”费用来源,柳宗元说用的是“羡财”,大约就是官署创收得来的钱财,比如拿“公廨本”做商业经营,或是放高利贷,所谓“月权其赢,羞膳以充”(柳宗元《县新作食堂记》)。官署创收赚来的钱,一部分作为官衙的“小金库”,用于办公经费、机关食堂开支等,一部分当福利分给了官吏。

官署搞创收来钱很轻松,机关食堂“不差钱”。所以官员在机关食堂尽可以放开肚皮吃,不吃白不吃,不但要吃饱,还要吃好,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要求食物色、香、味、形俱佳。否则,“色恶,不食”,“失饪,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论语•乡党》),吃出审美标准来。

要是伙食补贴用不完有结余怎么办呢?没事,可以“吃不了兜着走”——多余的伙食费,叫“伙食尾子”,可按人头分掉,成为各级官吏的额外的收入。不过,就这“伙食尾子”也按“行政级别”分配,品级高多得,品级低少得。唐代柳宗元在其《唐故秘书少监陈公(京)行状》中,讲有个叫陈京的官员兼任集贤院食堂总管,“伙食尾子”由“学士与校理官颁分之。学士常受三倍,由公而杀其二”。即那些负责整理图书的学士们,官五六品,钱要多分些。那些负责校对的校书郎,品级要低得多,分到的“伙食尾子”只有学士们的三分之一。而陈京主管集贤院食堂后,一律平均分配,在柳宗元看来,此举提高了校书郎们的工作积极性,是值得肯定的,所以著书予以表彰。(注8)

正是因为机关食堂总管,现在叫后勤部总经理之类的官员,掌管着食堂的财务、采购和“伙食尾子”的分配,是一个油水十足的肥缺,机关领导往往“肥水不流外人田”,把这个差使委派给自己的亲信,这种人在历史上叫“长随”。这样,一方面可以从中揩些油水,另一方面,也会对自己的饮食特别照顾一下,外人不容易知晓。《旧唐书•窦轨传》里说,管理者“尝遣奴就官厨取浆(饮料),既而悔之”,此为有权势者把食堂当做自家食品柜的实例。(注9)

在民不聊生的时代,肚子都难填饱的年代,天下居然还有吃饭不要钱的职业,而且不但吃饭不要钱,还吃得满汉全席,这种做公务员的诱惑有几个人能抵挡?就算通过辛劳能吃上饱饭,人们还是愿意吃免费餐。所以,唐代诗僧王梵志诗云:“仕人作官职,人中第一好。行即食天厨(工作餐),坐时请月料。”

注1.王仁湘《饮食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出版,1993年12月版

注2.完颜绍元《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

注3.王力主编《中国文化常识》,1966年版,p17

注4.赵炎《古代“干部食堂”趣闻》,载2012年4月27日《清海法制报》

注5.齐如山《齐如山回忆录》,辽宁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注6.转引自完颜绍元《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

注7.转引自王维琼硕士论文《明代的“赐宴”和“赐食”》

注8.转引自完颜绍元《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

注9.赵炎《古代 “干部食堂”趣闻》,2012年4月27日《清海法制报》

注6.转引自王维琼硕士论文《明代的“赐宴”和“赐食”》

注7.转引自完颜绍元《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

注8.赵炎《古代 “干部食堂”趣闻》,2012年4月27日《清海法制报》

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廖保平(西越),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中国反愤斗士”。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曾任长江日报评论员,长江商报评论部主任,现任楚天金报评论部主任。出版《中国谁在不高兴》、《打捞中国愤青》、《辛亥百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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