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持纠正“四风”不放松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3月4日一早发布2014年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截至2014年1月31日,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88起,处理298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20人。据悉,为掌握全国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在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0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新华网》2014年3月4日)

目前,全党正在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领导统一四个方面,大力整治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监督,针对不良作风的问题,一个点一个点地抓,并不断坚持、巩固、深化,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了,社会生活更加安宁了。

我们应当意识到,防腐反腐成功的标准不是抓到了多少腐败官员,而是从源头上、从制度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让干部不想贪、不敢贪。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等一系列举措,彰显了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坚决整治沉疴顽疾的决心,体现了实干兴邦的态度和魄力、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形象,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是从严治党的有效措施,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的举措,将行为准则和规范固化为制度,对转变作风定了“硬杠杠”,言之有物、细致具体,牵住了作风建设的“牛鼻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可以说是“一个规定能顶上百条制度,抓一年能管十年”。

建立月报制度,以满足于公众的知情权。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国家公权力主体的正确定位,对于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纠正“四风”不仅顺应民意,而且符合当今追求公平、公正、公开的时代潮流,体现了我们党先进的管党治党理念。

建立月报制度,要积极畅通群众举报监督渠道。时时相信群众,处处依靠群众,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将监督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转化为长期性、经常性工作,就一定能够不断催生作风建设的正能量。一些群众反映,部分党员干部对整改作风只是抱着“装样子”的态度,打着“别撞到枪口上”的算盘,想“躲过这一阵”再说。有群众反映,形式主义令人生厌,以形式主义反“四风”更让人反感。一些群众呼吁要整治四风,就要真正接受群众监督。一些群众在表示上述担忧的同时,还反映了自己身边一些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他们认为,“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泛滥反映出好大喜功、好高骛远的浮夸作风,这于党于国于民都贻害无穷,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在某些窗口行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问题仍未得到根治,特别是在基层更为普遍。“三公经费”支出是一笔大数目,但其审批管理过程不够透明,老百姓难以进行监督。

建立月报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法制化。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与法律、制度对接,用法律和制度的手段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改革政绩考核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把民生改善、作风转变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维护群众利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与民争利、“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推动转变作风不断向基层深化。

建立月报制度,还要说到做到,加大惩戒力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养成教育,增强党性观念,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督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对违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惩戒,做到对作风问题“零容忍”,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的严惩态势。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反对“四风”与加强宣传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让崇清尚俭成为全社会的主流。

作者:刘风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