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削弱“特权”也就截住了腐败的“源头”

火热了十余年的公职岗位近来光环似乎有所消退,福利缩水、“为官不易”的“叫苦声”不绝于耳,广东多名公务员下海经商,浙江公考报名人数创四年最低。公职崇拜是否真的已走到“分水岭”?(《新华网》,3月2日)

从2013年1月中央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到“六项禁令”;从反“四风”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项规定36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更是从特权的“滋生地”釜底抽薪,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公职岗位长期形成的特权、隐性福利和超国民待遇要剥离,腐败获取的经济利益要剥夺,通过制度的“笼子”,让职业带来的灰色收入趋向于零。饥寒交迫、难以养家糊口也不是公职规范应有之意,应当给出一个合理的薪酬框架,足薪保廉,同时通过强化考核和细化奖惩,防治“不贪不作为”,确保“既勤又廉”。

特权是产生腐败的温床,特权是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具有“示范作用”,会腐蚀社会风气,导致特权崇拜,引发贪污腐败。消除特权现象,不仅在于制度的建立,更在于我们普通百姓要有民主平等意识,不能因崇拜羡慕特权而强化特权意识,也不能因鄙视有权不用而助长搞特权谋私利的现象。

特权现象的存在和肆虐,必然导致国家法律秩序的失衡和废驰。因此,要从制度上约束领导干部权力,形成公开透明的权力监督机制,在人人平等的制度面前,就会必然削弱特权,削弱特权也就截住了腐败的源头。

(文/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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