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乔雨田
近几天,哈市气温攀升,临街的楼体顶部积雪融化后,结出了许多冰溜子高悬在空中,一些临街商家,已经设置了警示标志,以免发生危险。市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把冰溜子清理掉。(中国网2月24日)
每年同期,都会有噩耗传来,不是被转化形态的冰雪吞噬了生命,就是被高空坠落的冰剑终止了呼吸。没有人希望悲伤蔓延,可为何惨剧一再发生,却未能制止住这些可预见的季节性危险?或许是疏于防范,或许是心存侥幸,归根结底是安全意识薄弱和对生命的不尊重。
面对冰剑高悬,权当视而不见,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维就是怠于处理的主要原因,也是冰剑屡屡作恶的罪魁祸首。相关单位和个人意识不到冰溜子能伤人,即使伤了人,在他们的逻辑中,追责也追究不到自己身上。为此,需要给相关单位和个人补一补民生思维课和法律观念课。
行路安全也是一种需要关注的民生,这些隐患,就像以前随时吞噬市民生命的井盖子一样危险。任何人因此受伤,负有赔偿责任的就是产权单位或者维护单位。给公众营造安全的出行环境,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而物业、商家和居民等也应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除了高架桥、路灯等城市公共部位,冰溜子的形成大多集中在居民楼、牌匾、空调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处,一旦发生事故,相关单位和个人都难辞其咎。毫不客气地说,对冰剑高悬置之不理是对他人生命的严重不负责任。
社会之所以会进步,是因为人们懂得从惨痛的经历中吸取教训;生命之所以会被尊重,是因为它们以不同的表现形式推动着社会进步。所以,每个生命被赋予的意义绝不是被漠视、被作践,就算它存在的很坎坷,但至少它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