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新闻网)
据资料反映,该法院用公款集体配发手机,“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其中,1200元价格的手机出2200元购置,2200元的手机以3800元购置,至于副院长以上级别,手机价格在4000元以上。此举估计需要花费公款40万元。
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去年确有集体配发手机之举,但事出有因,其初衷是为了方便工作。这样的答复貌似可以瞒天过海,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就是变相给员工发福利,只不过发的是惹眼的高档手机,不是材米油盐罢了。试问,既然是工作所需,为何要配备的高档手机,享受更高的套餐?享受了豪华手机的公务员又如何只用于公务而完全不用于私人事务?这些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最清楚。
爆料还显示,去年为了让完成党校的学员开阔眼界,该法院特组织到广西、江苏和北京“学习”。至于学习经费的开支情况,法院未作解释。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开展以来,各种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得到了有效遏制,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治理歪风的坚定决心,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但大连法院公款为全院干部配手机,如此贪图享受,让人真的有点无语,这些都反映出法院对公款消费方面还存在着漏洞。
党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就是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而大连法院作为一个执法部门,更应该以身作则在反腐倡廉中严格要求自己。
总之,要坚决遏制这种歪风,就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笔者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踏踏实实干事,以高效务实的态度为群众办事,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
作者:思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