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也说明了零容忍态度是防治腐败的必要条件。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人民日报2月17日)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零死角。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真重视,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领导和常委会要重视,要听取宣教工作情况,研究宣教工作问题谋划宣教工作思路。分管领导要把宣教工作拿在手上,抓具体,具体抓。二是真支持,要为开展宣教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必要的投入,在人、财、物等方面大力支持。三是真引导,即正确引导和统一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思想认识,建设党员干部“精神家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能力,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零漏洞。按照“必须、管用”和体现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一是凡中央和省、市已经废止的坚决予以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予以废止,与现行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予以废止,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予以废止。二是专项性制度强调系统化,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规范的对象和内容、操作的程序以及违反制度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等,使之形成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三是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需要,积极探索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够有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通过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反腐倡廉监督体制零缺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廉政监督需要民主的环境和氛围,因此要发扬党内民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经常开展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此促成有效的党内监督。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强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向上监督结合起来。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谈心交心、查找问题、自我批评与通报情况等做法继续下去,切实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的廉洁自律。
作者:贺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