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恩:父女结婚骗买社保 岂能“宣布无效”了事

成都市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父母二人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的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近日,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成华法院,请求判令父女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2014-02-15 来源:成都商报 )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一点不假。电视剧《美丽的契约》中的一个情节引发了热议。宋丹丹饰演的北漂单亲妈妈为了儿子能在北京考大学,和一位由范明饰演的北京户口男士假结婚以换取北京户口。无独有偶,成都一女孩为给父亲办户口与其结婚。

这是一个既心酸又荒唐的真实故事,也是一出愚昧无知的闹剧,多少还有点骗的意味,更有强烈的讽刺效果。
谁都知道,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办理结婚证更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近亲属之间不能结婚,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父亲与女儿根本不允许结婚,这是违背人类伦理道德的行为,更是十分耻辱的丑闻,如此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进而达到骗取城镇养老保险的行为,岂是一纸“宣布无效”的判决书就完事大吉呢?

笔记认为,首先,应该谴责当事人的道德品质问题和把结婚当儿戏,骗取城镇户口进而再骗买城镇养老保险的行为。可能有人会说,当事人是为了父亲治病,才做出这一行为,应该同情理解。父母在农村并且有病人的人数不胜数,其他人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破天荒”的绝妙计策呢,况且,2013年国家已经实施新农保政策,年满60岁农村户口老人可以享受新农保。生病了还有新型合作医疗,报销比例还不低。如果人人都像当事人一样照此办理,那么就会出现“母子结婚”,“姐弟结婚”等无法想象的荒唐事情。所以,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

其次,应该追究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一件结婚证工作人员的责任。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政局对当事人双方是否具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并没有进行实质性审核。为当事人办理结婚证,同样是十分严肃性的公务行为,应该依法进行严格审核,这一对当事人为什么就轻而易举的领到结婚证,实在值得怀疑。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转变作风,那些工作人员作风是不是深入,是不是应该问责。

再有,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应该进行婚姻法的宣传。虽然现在进入“六五”普法第二年,但是不少地方的普法活动都仅仅在汇报总结上面,根本没有认认真真进行普法学习。所以,不只是政府机关,还有公检法司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学校,更应该加强普法宣传,普法宣传不要流于形式。

作者: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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