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印发一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亲力亲为,说到做到,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榜样,释放了上行下效、正风肃纪的正能量。党风政风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清”到“事事清”。群众称赞中央八项规定是涤除官场弊病的“良方”和“猛药”。
近年来,党内存在的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党群关系,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就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央八项规定出台,掷地有声,及时响应了群众期待。
细数历年来中央出台的党纪规章制度,数量多,管理事务详尽、覆盖范围全面,但与之相应的却呈现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现象增多的不符合科学规律的反常现象。有纪不依、执纪不严是症结的关键所在。所以,我们需要纪律的出台,更需要的是相关部门“铁面执纪”。
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想得到严格、长期的执行,将其上升为铁的纪律,必不可少。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做到铁面执纪?
铁面执纪,首要在于铁面。造成有纪不依、执纪不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一种“老好人”思想。这些干部看到同志犯错,首先想的不是批评指正教育,反而考虑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怕得罪人,对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热衷于搞调和主义、折中主义,甘当“和事老”。这种不愿坚持原则、不敢坚持原则的行为无异于对违纪人员的放纵,给其余党员干部造成了错觉,严重影响了党员队伍的风气。铁面执纪的首要之义在于坚决摒弃“老好人”思想,让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向违纪同志“红脸”、敢于给违纪同志“治病”的党员干部组成反“四风”的中坚力量。
铁面执纪,关键在于依纪。打铁还要自身硬。执行纪律必须严格依据纪律,这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也是对执纪者的根本要求,坚决杜绝执纪者滥用权力、违纪办案的行为。依纪办事要贯穿监督、审查、处理全过程,必须健全完善办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同志之间的监督制约,有效保障犯错同志的合法权益。案件办理要重证据、重事实、轻口供,要用逻辑严密、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把案件办成铁案,有力彰显公平正义。
铁面执纪,执纪在于严格。恶疾须下猛药。纪律执行不严不足以让人警醒、予人震慑,反而给人造成“棒子重重抬起、轻轻落下”、“雷声大雨点小”的错觉,不仅会让部分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更会降低群众对中央决策的信心。要着重查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坚决查处和曝光,向全党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铁面执纪,重点在于持久。病去如抽丝。要清醒地认识到“四风”积习甚深,纠正“四风”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持续保持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不让此项工作又是“一阵风”。着力防止“四风”反弹和复发,要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创新监督和执纪方式,建立健全“四风”预防制度,补充完善纪律规章,形成覆盖全面、贯穿纵深、预防有效、监督有用、惩处有力的惩防体系,逐步让反对“四风”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主动行为和自觉行为。
作者:夏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