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欣怡:抓好廉政建设的“牛鼻子”

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他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人民日报2月12日)笔者认为,在廉政建设的道路上,一定要抓好“牛鼻子”,即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抓好廉政教育机制。廉政教育就是要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提高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要通过建立健全廉政教育机制,解决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进而解决作风问题、信念问题、意志问题。使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抓好廉政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廉政监督需要民主的环境和氛围,因此要发扬党内民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经常开展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此促成有效的党内监督。只有对党员干部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制约,才能保证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利。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强拓展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向上监督结合起来。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谈心交心、查找问题、自我批评与通报情况等做法继续下去,切实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转化为党员自觉的廉洁自律。

抓好预防和惩戒机制。反腐倡廉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其中必须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员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紧出台一些急需而可行的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谈话、警示训诫和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建立健全廉政预防机制。同时,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行为、用人重大失察失误、重大贪污腐败案件要加大追究力度和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惩戒机制。

作者:贺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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