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成:建立制度围墙 阻断腐败恶习

2月1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讲话。他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促政风转变,以抓改革建机制推进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新成效。李克强强调,人民政府的权力,本质是责任、本色是为民。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作表率,决不允许任何人有特例、搞特权。要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零容忍、出重拳,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多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谋利益,树立政府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人民日报)

笔者认为:过去许多腐败都是因为制度不完善,存在漏洞导致部分同志钻空子。抓好改革建机制推进工作能有效扼制腐败行为。制度作为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行为的约束,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完善的制度一方面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另一方面能规范办事秩序,确保政务公平、公正、公开。其中,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头是制度扼制腐败发生的关键。

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头就是要在建立制度的同时明确每一项制度的责任主体。如今,老百姓上门反映问题经常遇见的是找不对人,被人当皮球来踢;组织清查问题时,明明知道出题的原因,就是找不着对应的责任主体,归根结底就是制度存在管辖范围的交叉,制度没有落实到人头。一旦制度落实到各个责任主体上了,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办事人员就不敢相互推诿。腐败分子就不会因为责任不明来进行暗箱操作了。

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头就是给机关干部加持了一个紧箍咒,干部想腐败就要掂量下这个紧箍咒,让浑水摸鱼的思想彻底崩塌。一旦责任明确,机关干部办事是就不能蒙混过关,审批项目时就不能找部门之间的漏洞。因为一旦责任倒查,他就不能因为制度的原因让自己置身事外,一旦出现了腐败行为就得为此付出代价。纪检部门就能顺利的通过责任主体找到腐败源头,为扼制腐败行为开辟绿色通道。

作者:向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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