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岂能只“走形式”不“走心”

作者:景云茂

昨天是正月十一,春节长假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各行政单位人员工作状态如何?央视记者走访了各行政单位。安徽滁州:局长考勤表上“提前”一周签到;街道办工作人员上班“煲电话粥”;服务大厅十余个窗口空无一人……(环球网 2月12日)

前几年的机关政府单位还在以轮流值班来实现违规“超时放假”,而如今大部分的单位都要求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看似形式进步了,然而究竟有多少人身在岗位却“心不在焉”?

为什么呢?是调整状态太难,需要的过程漫长;还是工作量不大,完全可以继续在工作时间毫无压力继续怀念假期的悠闲,让心灵继续放假?不管是何种理由,节后上班只“走形式”不“走心”,不仅是对国家资源的浪费,更是工作人员本身的损失。

节后综合征、上班恐惧症都可以被理解,但作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更需明白“一年之计在于春”的重要性。纵观大部分行政机关拟定工作计划和目标都是在年初和月初,而我国重要节假日分布也恰好就在年初和月初。如果每个节后工作人员都不在状态,做出来的计划会是科学合理的吗?反之,如果把握好年初节后这一时间段,认真总结好上一阶段的先进经验,整理清楚上一阶段的重要事项和遗留问题,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必然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万事开头难,明确节后工作的重要性,主动积极地尽快调整好状态,走好形式更要走心,才是行政单位工作人员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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