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清:反腐惩治于已然不如防患于未然

近年来,巡视制度在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客观上,巡视工作也存在覆盖面不够宽,巡视内容宽泛、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这是党内监督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有助于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人民网  2月11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特别提出巡视工作要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就是要更好地发挥巡视的‘千里眼’作用,找出‘老虎’‘苍蝇’,不留死角。”然而在现实中,仅就中央巡视工作而言,如果要做到巡视全覆盖,就有280多个中管单位、31个省区市需要巡视,而以目前每年20个中央巡视组的规模,如果仅依靠集中巡视,需要10多年的时间才能巡视一遍;各省市组织的辖区内巡视也存在类似问题。显然,如果一直按照原先的巡视方式,根本不可能满足巡视“全覆盖”的要求。

笔者认为反腐工作防患于未然胜于惩治于已然。从古到今,腐败,是历朝历代都会面临的社会问题。明太祖朱元璋极力主张“刑乱世用重典”,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刑罚之酷,为几千年封建历史所罕见。甚至一案株连杀人逾万,弄得朝野上下,草木皆兵。然而在重刑之下,腐败案件还是再三发生,朱元璋困惑:我欲铲除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笔者认为,朱元璋无法解决腐败问题,原因很简单:专制产生腐败,而不触动封建统治的根基,绝对权力不受公众监督。

然而,现在的中国已是社会主义法制民主社会,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监督。党和政府应加强党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给大众以信心,还社会以正气。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反腐败高潮中,仅仅数日便有十多名省部级官员因贪污落马。整治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建国以来罕见。但笔者认为此举措尚未伤及腐败之根本。党和政府重拳出击整治腐败现象的同时,更应做好防范腐败现象的早期工作。反腐无法仅靠一次会议,一届领导人的努力便得到根治,而是应该靠制度的完善,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一时反腐不能面面俱到,也非长远之计,只有举全国人民之力,集全国人民之智,完善相关法制才是反腐良策。

与其花大力气、巨额费用去查处每一起贪官,找出‘老虎’‘苍蝇’,不留死角,还不如整治典型,把大量精力用在防范腐败现象的早期工作上。努力完善权力约束制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这样才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也是反腐倡廉的长久之计。

作者: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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