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各地不断传来限建清房“好声音”。(2月10日 腾讯新闻 )
众所周知,除了“三公”浪费之外,被称为“第四公”的办公用房奢侈浪费成了沉疴难题。中央虽然三令五申,但此类现象屡禁不止。针对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所以,这场领导人带头“动了真格”的“限建”、“清退”行动,引起各级各地党政机关的高度重视。
目前,大多数单位和部门已经按照原国家计委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比对”办公用房规模,将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整改。然而,由于缺乏专门统一的整改制度,以至于各地整改的类型五花八门,甚至是“各有千秋”。现如今,在保持原来办公室布局基本不变的基础上,打上隔断却成为了不少地方的整改的通用手段以及还出现了类似“局长搬进处长办公室”等等类型的“应付式清退”。并且,多数地方公布的清退数字都很笼统,只涉及单位总人数和清退总面积,清退出来的房子作何用途未作进一步说明。
最后,笔者认为,这样的整改方式无疑是流于形式多于了实际效果。如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招数实在不应该,这样也完全违背了党中央要求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的良好初衷。所以,整改进行还需加强监管、继续给力,才能真正彻底的防止如此表面功夫。只有真正整改到位了,优良作风的传统才会真正“后继有人”,进而更好的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作者: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