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小川
中央国家机关86个部门和单位清理腾退办公用房365万平方米;山西清理超标办公用房64万平方米,1.5万余个项目被停;湖南党政机关腾退多余办公室,面积87万多平方米……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各地不断传来限建清房“好声音”。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在当前的“清房改革”中仍遭遇“应付式”清理。(2月9日 央广网)
继公务出国、公车、公务接待之后,浪费严重的豪华超标“官衙”,成为社会关注的“第四公”顽疾。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的豪华政府办公楼不断被媒体曝光,其中还不乏一些戴着“贫困”帽子的地方政府。如重庆市忠县黄金镇政府办公楼群、四川绵阳三台县重建的豪华办公楼等等。
兴建豪华办公楼既是一种铺张浪费,也是官员“特权意识”的体现。习近平同志曾说:“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修建豪华办公楼上,是“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体现,正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四风”问题。
为此,中央先后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地也纷纷贯彻落实,积极开展自查和清退超标办公用房行动。如湖南省级领导每人只保留一处办公用房,辽宁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腾退超面积办公用房,这些地方党政“一把手”的带头清退活动,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但据记者的调查反映,一些地方以“应付式”清退超标办公用房,试图蒙混过关或期待“雨过地皮干”,如采用局长搬到处长办公室,处长搬到科员办公室的方式、或用木板将大办公室隔小的方式、或将几个办公室的人员集中在一间办公室的方式等等,这些清退行为为的只是应付检查,因而难免在检查过后“旧貌重现”。
要防止这些“应付式”的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行为,还需打好“组合拳”,从多方面抓起。一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对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意义认识,把清退活动变为一种自觉而不是被迫。二是要持续加强的超标办公用房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对清退的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合理处置,防止应付式整改在检查过后的“回潮”。三是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机制,对办公用房的管理专门设立章节,条目细化,以利于从源头上规范和治理楼堂馆所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