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放人电话可谓底气十足、嚣张万分,他的底气何来?某些官员“权大于法”的观念尚存也许是一方面,但是,打这个电话后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没有什么恶劣后果,或许才是根源所在。中纪委最近强调:发生重大腐败案件 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腐败案件的一案双查,令人期待。但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甚则设置障碍、施压等行为,却尚未有明确的处理措施。上面提到的这起窝案虽然最后成功查办,但是,纪检干部在过程中承担的多大压力可想而知。很多腐败案件的查处,就在各种讲情、招呼和施压中折戟沉沙。
预防官员腐败,加强监督是关键,而查办案件是重中之重。在中国古代很多开明的朝代,官员即使贵为宰辅,被监察机关的小小七品御史弹劾时,也得去冠出列听参,这便是充分尊重了监察人员的办案权利。这起窝案的办理,听起来更像是一个传奇,体现出了纪检干部查办特殊案件的各种辛酸苦辣。应该给纪检办案人员营造更加宽松的办案环境,从制度上杜绝排除干扰因素,特别是对说情、施压、设置障碍等行为应该有一个明确的问责条款,一旦腐败案件查实,更应对这些干扰办案的行为“秋后算账”,启动事后问责予以严惩不贷。
肃清党内贪腐问题,需要无数张京宏这样高尚无私、刚正不阿的反腐斗士。只有对干扰办案的行为启动事后问责,让“限下班前放人”之类说情施压成为官员不敢轻易触碰的“高压线”,营造出更加宽松的办案环境,赋予办案人员更大的“气场”,才能涌现出更多“张京宏式”的纪检监查干部,让特例变成普遍现象。
作者:廖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