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思远:“限下班前放人” 应成为带电“高压线”

人民网等媒体报道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长、优秀纪检干部张京宏时,曾经举出一个事例:张京宏办理一起涉及多个部委机要干部虚报邮费套取公款窝案的过程中,被门卫挡在门口,遭遇“进不去门、见不着人”的尴尬,不得不“冒充”朋友将涉案人员“骗”出了大院。更为恶劣的是,人刚被带走,这家单位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态度十分强硬,“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限你们下午下班前放人!” (人民网

要求放人电话可谓底气十足、嚣张万分,他的底气何来?某些官员“权大于法”的观念尚存也许是一方面,但是,打这个电话后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没有什么恶劣后果,或许才是根源所在。中纪委最近强调:发生重大腐败案件 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腐败案件的一案双查,令人期待。但对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说情、打招呼,甚则设置障碍、施压等行为,却尚未有明确的处理措施。上面提到的这起窝案虽然最后成功查办,但是,纪检干部在过程中承担的多大压力可想而知。很多腐败案件的查处,就在各种讲情、招呼和施压中折戟沉沙。

预防官员腐败,加强监督是关键,而查办案件是重中之重。在中国古代很多开明的朝代,官员即使贵为宰辅,被监察机关的小小七品御史弹劾时,也得去冠出列听参,这便是充分尊重了监察人员的办案权利。这起窝案的办理,听起来更像是一个传奇,体现出了纪检干部查办特殊案件的各种辛酸苦辣。应该给纪检办案人员营造更加宽松的办案环境,从制度上杜绝排除干扰因素,特别是对说情、施压、设置障碍等行为应该有一个明确的问责条款,一旦腐败案件查实,更应对这些干扰办案的行为“秋后算账”,启动事后问责予以严惩不贷。

肃清党内贪腐问题,需要无数张京宏这样高尚无私、刚正不阿的反腐斗士。只有对干扰办案的行为启动事后问责,让“限下班前放人”之类说情施压成为官员不敢轻易触碰的“高压线”,营造出更加宽松的办案环境,赋予办案人员更大的“气场”,才能涌现出更多“张京宏式”的纪检监查干部,让特例变成普遍现象。

作者:廖思远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