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30年,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长张京宏扳倒的贪官不胜枚举:有的位居高职,有的涉案过亿元。尽管工作成就值得骄傲和自豪,但张京宏的梦想却是“贪污腐败越少越好,办的案子越少越好。”在办理一起涉及多个部委机要干部虚报邮费套取公款窝案的过程中,某部委的门卫将张京宏他们挡在门口,几番交涉仍进不去,张京宏心生一计,“冒充”朋友将涉案人员“骗”出了大院,并采取了强制措施。人刚被带走,这家单位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态度十分强硬,“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限你们下午下班前放人!”(2月6日 新华网)
“限下班前放人”,视党纪国法为儿戏,这不仅是嚣张,更是赤裸裸干扰反贪人员办案。多么有底气的语言,多么嚣张的对抗气焰。可见,在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下,虽然“苍蝇老虎”一起打已成犁庭扫穴之势,但中国惩治贪污腐败的道路依然艰辛。权力没有完全关进笼子里,自然会沉淀出不少的既得利益者,而一并滋生出来的贪污腐败也是沉滓泛起。这并非是可以用道德或者原则就能够束缚的。相反,不少体制内的“硕鼠”并非是一个人在战斗,即便被像张京宏这样的猎人发现了蛛丝马迹,但是查办起来,却经常受到周围的干扰。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党员干部若不能用党纪国法底线规范自己,约束自己,无异于自掘坟墓。自律是最好的“防腐剂”。各级党员干部只有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操守、一种追求、一种信念,认清腐败与反腐败激烈较量的形势,内心意识到腐败的危害,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在这里,我们看到涉事部门无所忌惮地跟司法人员叫板,投射出独立办案之难,但我们更应该看到中国司法在前进。“太岁头上动土”,可不是么闹着玩的。应当用制度、用法律、用执法的力度和刚性,让“太岁”不敢嚣张、不能嚣张,并逐步铲除滋生“太岁”的土壤。同时要让那些撑保护伞者付出必要的代价,承担相应的风险,其行为才会有所收敛,执法办案的环境也才会得到优化。
作者:陈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