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赤霄:个人需报海外金融资产拉开海外反腐序幕

“2014年是一个新的开始”。因为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政府开始实施一系列新法规和政策,旨在打击腐败、提升铁路安全、取消文职军人特权、限制夸张的电视广告和普遍提高公众生活质量。其中,个人需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海外金融资产和债务情况尤其引起外界关注。外媒称,这可能意味着中国反腐向官员海外金融资产“开刀”。(2014年01月2日《环球时报》)

海外反腐问题由来已久,而随着最近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一些“问题官员”,这一问题更加凸显。一些“问题官员”担心他们有朝一日“东窗事发”,就给自己精心地准备了一条“后备之路”,秘密地将资产转移至国外银行,然后在海外购置房产,以图本人在“出事”以后,能够和家人借这些房产在海外“幸福地生活”。对于这种行为,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中国的大量资产流失至国外而无能为力。

为了不让我国的资产流失至国外,也为了使反腐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我们的反腐战场不应当局限于国内这块土地上,反腐战场同样要走“国际路线”。从而在国内、国外都织建一张“天网”,形成一种震慑,让腐败官员、腐败财产无处藏匿。

海外反腐,让公民特别是官员登记、申报海外资产只是一个开端,只是一个序幕。但是,对于任何剧本,都是从序幕开始逐渐上演。海外反腐也应遵循着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在国内完善相关制度入手。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财产转移链条的开始,完善财产公开制度,将官员财产公之于众,银行要严格对官员海外转移资产的管控,以严格控制官员的财产流动。此外,还要加强反腐的国际合作。腐败问题各国皆有,这也为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能性。在反腐领域,通过合作同样可以实现“和谐共赢”。在反腐领域,我国也应积极广泛的同其他国家开展合作。

(文/诸葛赤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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