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三度
今年,上海两会上雾霾天气是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上海市人大代表李飞康提出,在冬季雾霾天气期间,向全市民众派送因雾霾造成的呼吸疾病之防范性药物;同时,根据雾霾之程度及天数,向居民发放一次性补贴。
很显然,上海方面至今没有“雾霾补贴”的下文,否则李飞康也没有再提的必要。李飞康建议的价值在于他的观点,即:环保欠债要还,民众不能只被迫共享污染,还应得到政府关注。一旦有了“雾霾天给市民补贴”这样的思路,就会促使政府考虑全民发放补助的成本,从而更加重视搞清雾霾的成因,加大治理的紧迫感并出台有效的措施。
雾霾使武汉等一些城市的空气达到严重污染水平,雾霾天的危害极大,易诱发呼吸道疾病,哮喘、气管炎、肺炎等,此外,对人体心脑血管影响也很严重,可能诱发心绞痛、心肌梗塞等众多疾病。如交警、环卫工、建筑工人等,因工作性质需要,不管空气质量如何,必须要在户外工作,希望这些群体能有“雾霾补贴”,一个月几百元即可,“尤其是交警,雾霾天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无形中增加了他们的工作量”。
无论是要求给全民发放“雾霾补贴”,还是采取重点倾斜地先对户外工作者发放,都无法回避一些突出问题:即使政府有此财力和决心,但具体又该如何发放?如果只对交警等发放,会否演化成所有交警的一项普遍福利?而全民发放势必平均到手的补贴微乎其微,假若聊胜于无还不如不发省工省本呢。
雾霾补贴要理性 保护环境才是根本。正如扁鹊所说大医治病于未发,雾霾补贴指标不治本,治理雾霾保护环境防患于未然才是关键。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等到错误的决策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弥补得好,当然是声名鹊起,但更多的时候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