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干丁
一顿饭吃掉8840元,被郑州市纪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办事处主任不仅未降,三个月后,反而调任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由原来“屈居”办事处书记之下的“二把手”,换了个位置成了一把手。(1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公款吃喝已经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了,屡禁不止。难道真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反腐决心再大也难以牵一发动全身,下面照样吃,照收不误。中纪委查出了那么多老虎,省、市纪委在当地查出了几个,是不是只有每一个省都有一个王岐山,根除腐败的行动才能与中央的决心同歩而行呢?
公款吃喝受到处分不降反升,这是广大人民眼花看错了还是所谓的警告,记过处分,就是遮人耳目的呢?这恐怕值得我们深思吧。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陈增林等人自身擅用公款吃喝,其身不正,却受到提升但任城市执法局长一职,这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自我讽刺吗?要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只有做好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我们要拿起舆论的武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们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