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曝光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南都记者昨日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1月22日 新华网)
在作风正在大肆整顿的时下,当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正在紧密锣鼓开展的档口,无论是“公车私用”还是“高尔夫球”的字眼都足够吸引大家的眼球,无疑都是对“八项规定”、“十项禁令”的挑战。这样的事件曝光后,也许大家正在有“又是一个出筒鸟”即将现身的感慨时,一句“公车该怎么用”不得不让感慨变成笑话。
公车即公务用车的简称,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从公务用车的定义中很明确知晓“执行公务”是使用公务用车的前提,所以公车该怎么用,用在何处,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那为什么还能从该官员的问题?甚至还将此问题“作为”公车私用 “理直气壮”的解释?
原因其实也不难得出,说明该官员已经到了“公私不分”的境界,在他心中早已挂着“公”的羊头卖着“私”的狗肉。同时也说明公车私用已经不是三五两日,早就成为了日常生活的私车、专车,所以他已经忘却了车上还贴着的那引人关注的“公”的标签,就十分“耿直”的道出了心里话。
能够在公车私用后说出这样话的或许只有他一个,但是当下公车私用的官员肯定不只他一个,事件曝光后,大家对于他的“围观”其实背后是对“公车私用”这一现象的痛恨。所以笔者奉劝那些正在公车私用,准备公车私用的官员不要站在岸上笑话“淹水”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只有深刻吸取教训,真正从思想上理清何为公、何为私,公私分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纪律,才能真正保证行万里路。
作者:关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