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中要作出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通知中特别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等方面的“承诺”.承诺的目的,只能是让所有干部们都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让他们心里装着这么一回事。也就是说,承诺实际上起到的是一个让干部们知道的作用。承诺对于自觉的干部而言,是有意义的,对于那些不自觉的干部来说就失去了意义。于是,在很多工作中,承诺就成了一阵风,嘴上说过了,耳朵听过了,也就没有了。这种现象,我们从很多庄严的签字承诺的仪式上就可以看到。一些机关用横幅的形式让干部签名承诺,结果事后连横幅都找不到了;一些机关用签字画押的形式让干部承诺,结果是这些承诺书早就不知去向。
承诺会有一定作用。伴随着承诺的仪式感和舆论的压力,会唤起承诺者的良知,激发他们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感。但最终解决问题,还是要回到以制度限制公权力上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甚至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严重影响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面对这些,我们的制度也要不能仅仅有“口上功夫”,还要有“腿上拳脚”,让人人畏惧,要用制度锁住权力四处乱跑的腿!各地应组织力量深入调研,依法加强监管,结合反“四风”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把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为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内容,严肃整治;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中,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执纪,盯住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
作者:郑志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