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欣怡:“遵守党纪”是反腐的“保险杠”

作者:贺欣怡

中共中央纪委1月19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人民日报)

笔者认为,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每个党员干部就要人人争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切实转变作风,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一是党员干部要有“敬畏”意识。“为官须自律,做人当崇德”。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敬畏约束自己,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某些领导干部“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那些“党纪、国法、制度”全不放在眼里的态度,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二是自觉遵守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每个党员干部自觉地把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用好手中的权,用对手中的钱,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脚,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经常用党的纪律要求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模范。三是要学会见贤思齐。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省也。”只有见贤思齐,我们才能做到党的纪律入心、入脑、入行,将遵守纪律从有条规到无条规的转变,从有意识地强制遵守到无意识的自然行为,最终达到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转变。作为一名党员,要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中的一部分,干任何一件事,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党章的规定和党员先进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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